1.違規停車的是汽車車主,不是婆婆
沒有人針對婆婆。是開版大認為警察沒禮貌,不回話,致使婆婆受委屈。
開版大一再一再強調針對的是警察的態度,我則以常理判斷:警察針對的也是違規車主,不是婆婆。
和你講的一樣。
2.中醫診所生意太好並不能作為附近常違規停車的箭靶
回到您自己提出的第一點:違規停車的是汽車車主。
是開版大自己把婆婆搬出來的,並且對於婆婆的工作緣由、工作內容、工作表現,交代的非常清楚,
開版大的原文,是拿弱勢的婆婆和握有公權執行力的警察做對比,
我認為有必要問清楚詳情,因此,開版大透露了,婆婆是診所聘請來指揮機車的,
如果,開版大的原文,對比的是生意超好的診所VS只問不答腔的警察,那麼,我應該不會幫蓋大樓了。
我也同意:與婆婆無關、與診所無關。
我說過了,就算是診所所長親自來騎樓坐鎮指揮交通,不能停車就是不能停車!
但附近鄰居們是不是也這樣想,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警察一直來開單!!
3.警察執法是他的權力,但不必把違規者甚至只是問問題的旁人(婆婆)當做他孫子,法律賦予你的是公權,不是高高在上的態度
這部分,我們都沒看到,
僅憑開版大所述的來看,也只是警察問了問:車是誰的? 然後沒有回話而已。
開版大一直補充一直補充一直補充一直補充的內容中,也沒看到警察更糟糕的態度或行動,
所以,這部分,我沒意見。
可,如果僅憑這麼一點點的"不相干的、剛好從診所門口出來的、又不當事人的"主觀感覺,就驟下結論(第一樓加粗加黑) ---- 他能替婆婆抱不平,我也可以替警察說說話了吧。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