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 在下只對兩次墮胎不能接受, 其餘的大家也都說了, 在下建議您"分"!! 他現不想結, 硬逼他, 結婚後也不好過
也說個抱歉!!
離題一下
kak2000 wrote:
把男友工作的場所,公佈出來讓大家知道世界上還有這種願意養"薄情狼"的地方.
或許你在意的是你男友的外在才會捨不得離開,
請勿把其他論壇的風氣習慣帶到
,
謝絕這種想法行為, 沒了解全部, 請勿意氣亂下結論, 可回來看看原PO是怎麼形容男友的, 憑自己的主觀就公佈別人的私人資料, 這是是惡質的報復暴力行為, 但以本篇例子, 如果原PO要公佈男友資料, 在下不贊成也不反對, 但其後果要請原PO自行負責, 可是要公佈工作的公司, "絕對反對", 不要因一個人的私人行為就也把一家公司看得十惡不赦, 讓公司&其他員工也受害, 做自己認為對的是卻害到無辜的人, 這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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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