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海邊的卡卡 wrote:
請問您是要檢舉什麼??
我家一樓工廠是已經通過高市衛生局評鑑通過[食品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標章]的合法場所耶!
您知道有多少做吃的,連這種標章都還不知道哩!
檢舉蝦咪碗糕啊????我實在不懂耶~
我另外兩個做一年多的老員工,一天只做六小時,週休二日,月薪都比22K大學生還要領的多,您認為員工待得住的理由是什麼??還有,我很感念她們的付出跟負責,所以過年給的是一個月的年終,一個人都領快五萬耶!
這種薪水在南部應該不是苛刻員工了吧!!!!!!!!!
因為包水餃這種工作有點類似學功夫,不是隨便捏一捏就可以賣給人吃,不是要賣給豬吃的好嗎?所以在我這裡要練出師,至少要半年,只要出師了,我就給師父的薪水,因為這也代表她們懂得為自己所做的產品"負責"!
反正不是我開的工廠,當我自己無聊找駡活該。
PS:回文不需要發私訊人家也會看到,除非是為了逼人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