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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小林眼鏡拿愛心傘被當小偷…

下次你可以再打電話進去客服
說你想知道這次反應的事處理的怎麼樣了~
現在社會多的是以貌取人者,應該都聽過踩著拖鞋.嚼著檳榔要去買台高級進口車,

進去逛了一圈也沒啥人鳥你,又不敢趕你走,當你覺得無趣走了之後,

那些業務又就你走過的地方巡視了一遍,看車子有沒有被弄髒什麼的,


樓主的外表或穿著會不會有讓人感覺就是借東西不還的那種人?如果當天是

穿著西裝.打著領帶,一副事業有成的模樣是否會受此待遇?


說實在,愛心傘擺放在店外,又沒標示取用者要入內告知,然後路人未告知而取,

雖有瑕疵,但並不離譜,這種行為的人絕不罕見,倒是懷疑這店員是否都一視同仁.
不告而取謂之偷

失敗


很多人都有意圖偷 等到被抓包 都說自己只是借用啦 借看啦
小希才是我心中的No.1
這是基本的禮貌

不代表什麼都要清清楚楚的貼個告示牌吧

不過店員如果是訓斥的話

那就太超過了

畢竟這只是樓主失禮

但他沒犯罪
ul4xjp6 wrote:
說實在,愛心傘擺放在店外,又沒標示取用者要入內告知...(恕刪)
樓主自己都說自己有錯在先
那你又何必去檢討店員的態度??
還打客服咧??
好比殺人犯已經認錯
還去砲法官判我死刑

a89515066 wrote: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恕刪)


瞎毀?拿小林的愛心傘要講喔?!

我都碼沒有講,去程拿了就走,回程再插回去!

挺方便的啊?!

有沒有小林的人要出來證實「要不要講」啊?!

67711 wrote:
瞎毀?拿小林的愛心傘...(恕刪)



"前"小林可以嗎

其實愛心傘是不用報備直接取走即可

當初有這個概念是源治於7-11的便利傘

總經理的兒子""每逢下雨就從7-11買一支傘回來""

所以他就想說 既然這樣那為何不免費提供大家傘?
(小林門市也不算少,又都在校園、市區)

第一增加企業形象
第二減少物品浪費(很多人買東西也就只使用買了之後那段時間而已,之後真的有繼續使用嗎?)


回正題

我前公司不是有提供一個還滿豪華的傘架??

上面就有寫了,自行取用,用完在還

我覺得應該是那間分店,員工訓練太差(下個月主管會議有人要倒楣了)

其實真的下雨(也有人借去當洋傘用,也是OK的阿)

你拿走我們都沒差,取個便利都是OK的

(如果你能說一聲,我們也會覺得你很有禮貌)

況且你只要走進店裡就會馬上提供一杯熱茶呢







【爆料】其實很多人拿完真的都沒有拿來還

新進分店,裡面放了"3箱"

離職時剩1箱多

和風煦煦 wrote:
取用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先告知這是基本禮貌 當然店員反應也太過了就是~


本篇最中肯!



這是懂不懂"尊重"的問題
借取別人的東西,告知一聲,順便道個謝,會讓對方感覺受到尊重,感覺又幫到一個人了,會很開心。
店家的愛心,受者也該懷抱著感恩心態才是,不要把別人的幫助當成理所當然,我想那店員想告訴你的應該是這個吧?


舉個例子
就像去主人家作客,縱使我們是認識10多年的死黨,我去上廁所我一定會告知一下朋友要跟他借廁所
這就是對朋友一個尊重,因為畢竟是別人家,我不會在人家家隨意進出,或未告知就使用他的東西,這是一種禮貌。
假若你自然而然一聲不吭就當自家那樣直接走去廁所,開冰箱之類的,不會感覺很失禮嗎?
店員反應是太過了點,說不定他們店長每天都會訓斥他們雨傘少幾隻
阿被拿幾隻都不知道什麼之類的,人家他也是有苦衷
你自己沒禮貌再先第一,你也知道這樣不對,就不用管有誰在那邊說我去小林都不用問直接拿的那種人了
但是他這樣也讓你學到了最寶貴的經驗,做人要懂得禮貌,這是用錢買不到的
何況妳也是覺得很不滿意,打給了克服訴說你的不滿
講坦白一點,要是我覺得自己錯在先,我不會打給客服
如果我沒有錯,我也不會打,因為每個人的看法不同,頂多我下次不會去這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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