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代表什麼都要清清楚楚的貼個告示牌吧
不過店員如果是訓斥的話
那就太超過了
畢竟這只是樓主失禮
但他沒犯罪
ul4xjp6 wrote:
說實在,愛心傘擺放在店外,又沒標示取用者要入內告知...(恕刪)
67711 wrote:
瞎毀?拿小林的愛心傘...(恕刪)
"前"小林可以嗎

其實愛心傘是不用報備直接取走即可
當初有這個概念是源治於7-11的便利傘
總經理的兒子""每逢下雨就從7-11買一支傘回來""
所以他就想說 既然這樣那為何不免費提供大家傘?
(小林門市也不算少,又都在校園、市區)
第一增加企業形象
第二減少物品浪費(很多人買東西也就只使用買了之後那段時間而已,之後真的有繼續使用嗎?)
回正題
我前公司不是有提供一個還滿豪華的傘架??
上面就有寫了,自行取用,用完在還
我覺得應該是那間分店,員工訓練太差(下個月主管會議有人要倒楣了

其實真的下雨(也有人借去當洋傘用,也是OK的阿)
你拿走我們都沒差,取個便利都是OK的
(如果你能說一聲,我們也會覺得你很有禮貌)
況且你只要走進店裡就會馬上提供一杯熱茶呢

【爆料】其實很多人拿完真的都沒有拿來還

新進分店,裡面放了"3箱"
離職時剩1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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