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件是彼此雙方都有錯迴轉的大約佔70%但假如對方大開口.......我覺得就上法院囉假如在自己可以負擔的情況下我會選擇....花錢消災因為這種事情............對那一方都不公平當然...是達到雙方都ok的情況下最好..........假如沒有辦法.....由法院裁決吧
良心建議樓主先等裁決通知出來後,看看雙方的責任比例多少,再來談賠償事宜,車禍事故有時候會因為雙方認知上的不同,而造成誤會,認為對方可能是獅子大開口等等,這一點注意。裁決結果出來後,在依照實際有的單據去計算(醫療費用、交通費、公司請假單據、車損、保險等等),然後到調解委員會去申請調解,如果雙方沒有共識,那就上民事庭了,附帶一點,若判決出來有刑事責任,可以要求刑事帶民事賠償(印象中有聽說過)。小弟我家人上星期也因為車禍受傷,目前也是再等判決結果,因為對方的筆錄寫的太誇張(假的、方向完全錯誤),我們也是再等結果出來後,若不能和解就法院見了。
no wrote:蠻好奇的!假設今天上...(恕刪) 其他的通通都不講 只告訴你一件事雖然台灣有很多人找討債公司幫忙討錢 我是絕對不會花錢找那種人用那種方法討拿不到的錢的不過倒是有種公司用絕對合法的方式 讓法官一個子兒都不少的判下來讓對方老老實實的賠錢了事 中間的過程是商業機密 無可奉告但是如果我今天再一次碰到這種的好話說盡依然歹戲拖棚的話 這種公司真的還挺好用的不過也有那種表示自己名下無產的...死不肯賠錢處理方式也就更不一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