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上的報導(包括平面或電子)並非完全正確,根據我在小城做的功課,先跟各位報告一下:
第一、ycn並沒有在外面租過房子,他只是單純提醒租屋版上的版友租屋的細節.
第二、媒體上所說的18名被告其實並非正確,據我了解被告中有大多數並不清楚自己被告,
只有ycn曾被傳喚出庭應訊.
小弟在這邊想發表一些個人的言論,小弟也是東華畢業的校友(創校第二屆),對於吳先生也是
早有耳聞,過去小弟的女朋友也是跟他承租房子,而吳老X這個暱稱也是從他們開始叫起,話
說東華新世紀剛交屋時的確有很多東華人承租,後來也是發生了許多糾紛,因為那邊有很多的
房東並不是本地人,常常學生有很多問題要找房東還得要等個一兩天,甚至一個禮拜,所以漸
漸的大家也不太願意去住那邊,說真的離學校也有點遠。
回到正題,首先要先wst2080大大反應一下,其實我認同你的觀點,但是我無法認同你看這件
事的立場。大家討論這件事情,應該是想要解決問題,我相信你也是,但看了你的文章我除了
數落外,我看不到其他有建設性的意見,還有您說你在東華也混了一陣子,覺得東方小城的討
論常常誇大其詞,我想這點在全國各大專院校的BBS都會有這樣的狀況吧!況且這也離題太遠了,
我不曉得您提出這個來討論有什麼意義?
您知道嗎?您前後文很容易誤導別人,好像ycn就是那誇大其詞的其中之一,我知道您沒這意思,
只是希望您能了解,
第一 ycn本人並無租屋問題,她單純只是好心提醒版友租屋的細節.
第二 ycn本人所post的文章也是陳述事實,且無指名道姓說出房東全名.
第三 被告已經很雖了,他還是一肩扛下,難道這不是一種勇敢的表現嗎?
承受不了壓力走了,難道還要被人指指點點說他是草莓嗎?
第四 人走了,他應該得到安息,他所留下的問題也希望大家一起解決,而
不是大家在這邊高談闊論,重要的是解決問題.
第五 我想讓你知道,我完全不認識ycn,我只是個東華人,我只是單純希望
我東華的學妹能安息,而不是還必須被人批評自殺是不對的、是愚蠢的
最後,再次感謝大家對此事件的關心,但也希望大家是以正面的態度來討論此事,或許有先人
會不認同我的說法,但是畢竟死者為大,人走了問題還是要解決,如果還是在討論些草莓or豆
腐or自殺是不對的等等,問題是不會解決的,謝謝各位對ycn的關心,謝謝。
james725 wrote:
這不是重點無論是真是...(恕刪)
抱歉! 若真的有冒犯之處,還請多加原諒。
在此先聲明一下,小弟則是以"假設"的角度來看待,畢竟小弟已經離開東華大學那一帶許久(應該有兩三年)。 所以僅能用一個"社會青年"的卑微角度來一一看待,不論如何,都有可能會引起不少人的"撻伐"! 不過一件事情可以從許許多多的角度來觀看,不過不盡客觀,也最終原因為"小弟不是當事者"。
也因為網路一片倒的狀況下看來,也覺得是否以角色對換一下來看待。 也許可能事情的觀點已就改變。
假設只是有可能,而不是事實。 小弟這樣想,會不會有其他人也是這樣思考呢?! 想必應該是有的,只是怕得罪人,怕惹禍上身霸了!
小弟也僅發表自己的看法與觀點,不過也怕過於偏向哪一方,畢竟小弟也是路人甲,也僅能提供一點點的看法與觀點來與大家討論看看。 也不能幫助到些許什麼,不過相信各位都不想悲劇再度發生,能夠警惕世人能否以其他的方案或者是制度來加以改善。
小弟學藝不精,也非聖人德賢,只是提出一般的世俗看法霸了!
PS:小弟工作為"拯救"電腦,至於對於這件事情實質上的幫助卻沒辦法發揮力量。






wst2080 wrote:
...或許東華學生都會站在同一行列,畢竟"學生"的方面! 當然不計一切所能的攻擊"房東"摟,因為房東收取"學生(房客)"的房租! 希望藉由此一事件炒作開來,看看能不能夠逼迫附近的房東們能夠一同的將房租降價!!!...
雖然是逆向思考(以房東的角度來思考?看文中敘述,你好像也是房東?),但講的一些部份我覺得有待商榷,比如上述節錄...或許東華學生會和自殺女學生站在同一陣線,是因為想趁機不計一切攻擊房東,看能不能降低附近的房租?...這種逆向思考有助益嗎?或許對房東有,但表達不好反而會讓人感覺像是蘇東坡和佛印的「心中有x,所見即是x」,適得其反。
關於東華學生在網路批評店家不好吃,或店家有蟑螂...等等,這種無法親眼證實的事情,旁人應抱持懷疑而非偏向誰的立場,除非是哪方的人證物證較多較可信。
wst2080 wrote:
...常在他們東華的BBS上晃了不少,對他們學校正門口的美食街的批評簡直是太過誇張。例如:我在某某家的快餐店吃雞腿飯的時候,吃到"拇趾頭"大的蟑螂跟老闆反應都不理! 小弟也就鼓起勇氣的跑去那間某某家的快餐店吃吃看,真的有"拇指大"的小強嗎?! 私底下問老闆真的有這件事情嗎?! 結果連老闆都一頭霧水的問我說消息是從哪來的?! 結果與老闆說是從東華BBS上看來的,老闆就說"就學生嫌雞腿太小",我沒有換給他,他就相當不高興的整盤沒吃就走了。這樣看來就要說"見仁見智"啦! 事實真相如何也就不得而知了! 我又沒有親眼現場看見! 雙方說法分歧,不過我比較偏向老闆方面,為啥呢? 除了這次之外,小弟都去"東華BBS批評"的商家吃,感覺都還不錯,不知道是小弟比較不挑食,還是學生難伺候霸了!...
學生說某店的東西不好吃,不一定是學生難伺候啊!有沒有可能是東西真的不好吃,或各人味口不同?而學生說店家的飯菜有蟑螂,老闆則說是學生嫌雞腿太小...老闆這個理由有點少見,反倒餐飲店出現蟑螂菜蟲,這才真是挺常見的,通常這時候的重點應是在店家的處理態度,處理的好一般也不會計較太多。如果是因為東華學生批評過東西不好吃,所以認為學生難伺候,並延伸到東華附近餐飲店疑似出現蟑螂的事件,依此認為老闆講的「學生嫌雞腿比較小」比學生說的「飯菜裡有蟑螂」更可信......我覺得上述這樣的推論過程有一點怪。
另外,自殺的可能性很多,有時候精神問題不是一般正常人的思維可以理解的。我們可以很簡單的說,多想一想,或換個角度,或多點抗壓,就不會自殺了。這對思維正常的人來說或許沒錯,但腦袋這麼複雜的東西,有時沒那麼簡單。盡量不要在不了解全盤的情況下就批評自殺者都是「豆腐」。不過自殺後,最傷心的真的就是自己的家人朋友。而親友在事前的關心,也是避免走極端的力量。大家沒事就多想想自己的親友,也多關心週邊的人吧!
diy123 wrote:
講得太好了給你加分個...(恕刪)
唉~說來可悲...

這種事情不是天天都在社會上發生嗎?
社會冷漠也不是這幾年來的事了...幾百年 幾千年了吧?
討論?網路上打完幾個字後表達自己絕非冷漠之人
請問現實中 我們會主動去關懷弱勢族群?勇敢對抗惡勢力?(我們在別人眼中或許就是個"惡人")
說難聽點!!女主角沒有選擇這條不歸路...今天會有那麼多聲浪嗎?(希望妳一路好走...)
說到房東的缺失...用法律 房東贏...台灣社會的最後一道規範(情,理,法...)
但學校附近不可能只有一間房子可以租吧? 市場機制會慢慢淘汰掉這些所謂的"惡房東"
況且我們一生會遇到多少這種"草之擺"的人?我想數不完吧
再說難聽點...有必要尋死嗎?有必要用這麼強烈的手段嗎?
有多少人無父無母...下一餐都還不知道有沒有得吃...他們不也都堅強的活下去了!!
難道為了替同學出口氣,就可以撒手拋下養育多年的親人?
在我眼裡她比"惡房東"更不可原諒...唉...
這是兩個矛盾的地方
因爲死者是自殺的..而我們的社會期待,就是認爲自殺不能解決問題.這也是事實..
而死者為大,人死了.什麽都好像變的對了..我也不確定是否正確..不過就引起大家同情..覺得死者很可憐..
不過就事論事..
YCN自殺死了...人們開始說是房東的錯...
但是,房東又錯在哪裏?錯在告他?錯在太可惡?
而YCN留下來的問題,是什麽問題?租房子?這問題不是問題..
怎麽解決?沒有問題,怎麽解決問題?
爲什麽沒有問題?因爲人死了,問題在哪裏?又怎麽解決?人又不是房東殺的..
留下來的問題,就是社會上很多可惡的房東..相對的,也有很多可惡的房客...
那更進一步的來講,最大的問題就是
同學們,自己的問題盡量自己解決,不要讓別人的熱心變成別人的負擔..
而在目前日新月異,每天都有聳動新聞的情況下,這件事情,很快就又被人遺忘了..
過了兩個月...日子還是一樣...沒什麽改變...
不是這個社會冷漠,而是你的想法單純...
這不是個烏托邦的社會...沒有事情會十全十美..
不管在世界各國,都是如此..
就算今天社會都不冷漠,可是,這樣的房東存在...
你的熱情又能做什麽?房東又沒有犯法...
他只是計較...押金遲點還給你...你的熱情,能有什麽用?還是現實點,由當事人自己去討...白紙黑字...跑不掉的...
Mechaome01 wrote:
雖然是逆向思考(以房東的角度來思考?看文中敘述,你好像也是房東?),...(恕刪)
小弟並非房東。 在此先聲明一下,只是當年住在那附近(自家用),也是因為"治安"與"環境"還不錯, 只是看到網路一面倒的訴說"房東"的不是,只是在花蓮市的時候,父母親當過房東,一二樓自用,三樓出租(租給國光商工的學生,3000元/月) 只是家中差點鬧火災,真的是心有餘悸!
建言方面,可能要找有"Power"的人談談! 可否找尋一個解決之道。 要不然就繼續對簿公堂,來爭取"理"(有理走天下)。 或者是以其他的方式來抵制房東(真的有網路傳言那麼惡劣的話)! 公道自在人心,相信"真理"會有到來的一天。
不過既然人走了,那也希望好走! 不過這個問題倒是反映出"學生"沒得住的問題! 也希望有關單位來處理! 小弟印象中那邊地皮也炒的蠻高的!!! (有點感覺像"北宜高"在宜蘭一樣,地價翻六倍!)
不過說真的,好像大學附近都佈滿"學生租屋"的風氣! 不過也希望孤身在外的大學生們,也能夠好好的學習成長,能夠凡事小心,膽大心細,能夠藉由在外學習的時候,快點適應外面的世界。 加油!
阿胖技研,專研資訊相關技術!
bryansss wrote:
人死了.什
但是,房東又錯在哪裏?錯在告他?錯在太可惡?
而YCN留下來的問題,是什
怎
錯....
房東錯在玩弄台灣司法制度的缺陷,仗勢欺人。
為何我這麼說,原因就是ycn只是陳述事實,只是提醒版友可能發生的問題及狀況,結果"見笑轉生氣"的當事者提告,而法院也受理此案件,但這些種種司法制度知道嗎!?
問題........
問題不單單只在東華或者花蓮亦或者其他學校,而是在全國各大專院校之行政部門以及
全國目前的租屋契約!
學校招生本來就有義務提供宿舍或者住宿方面之資訊及諮詢,這些在全國大專院校都是問題,
但是每個學校都置之不理,認為這些是學生自己的問題;租屋契約更是另一大問題,全國(不單
指學生族群)租屋的人口就將近百萬,租屋的糾紛也常發生,不論是惡房東或是惡房客比比皆是
,這些都是要解決的問題不是嗎!?
我認同你的看法,自己的問題要學會自己解決,但社會長久存在的問題就必須要政府機關或者
主管機關來做解決,這是納稅人的權利不是嗎!?我也認同您說的現在新聞事件層出不窮,很快
的ycn事件就被淡忘了,所以我才建議大家要正面的去面對這件事,不要再用批評或者高談闊
論的指責自殺的不是,因為這樣不會解決問題,只會引起筆戰.....
最後,我的建議,我建議首先應該先找花蓮市地方代表或者議員參與討論該解決的問題事項,
第一 雖然當事者已往生,但是案件是否駁回還未知,因為還有其他被告,首先要查清楚原告吳先生是否有涉及
污告或者妨礙名譽,亦或者是否有可能因為原告跟被告說了什麼,才導致今天的悲劇發生...可以查察原告與被告
之間是否有通聯記錄
第二 需要有法律知識的專業人士提供相關的協助,看有沒有人願意提供免費或者低價服務,協助ycn家人後續的案件處理.
第三 建議尋求各大租屋入口網站的協助,制定租屋契約的定型化契約,來保障好房東及好房客,希望能降低日後租屋糾紛的發生次數.
第三 請學校方面即刻檢討學生在外住宿之問題處理,此業務是否應由生活輔導組或者教官室來主導,專人專職,避免發生各處室踢皮球的狀況.
第四 建議請東華大學招開記者會像社會大眾說明ycn事件之始末,第一澄清校方的立場以及表示校方對此事件之遺憾,第二已投入之社會成本才會被重視,避免像bryansss大所說的,過一陣子此事件即被淡忘,第三藉此機會邀請各大專院校舉辦座談會,解決各大專院校學生住宿之問題,相信這點對全國各大專院校的學生或者校方都是好的,各校一定都有這樣的問題存在,只是大家都視而不見,好處是可以一次解決長久以來的問題,也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台北市金山南路2段200號6樓 tel:02-23225255
花蓮分部為在"溝仔尾"那!!! 地址:花蓮市自由街150號3樓之3 電話:(03)836-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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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kimo-知識
小弟幫不上什麼忙,僅能藉由網路的力量來找找看是不是有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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