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code wrote:
第二點 <--是有可能,但代表日本警方太蠢了!
第三點 <--是有可能,但同樣也只代表日本警方太蠢了!
台灣戒護中殺死員警,是因殺警兇手原本只判緩刑3年,卻又棄保的逃犯,且只有一個警察!
緩刑3年就代表原本不用被關的,別把殺了2人的通緝犯跟緩刑逃犯相比,台灣警察沒日本那麼蠢...
第四點<--只要某個隨車/接車日本警員,在其他警員下車沒注意時,脖子劃一刀,
在張志揚倒地大家荒亂一堆人圍上時,把刀鞘放進他褲管就行了!
另外,就算照片不像,但都拿出證件,證件名字相同,還怕抓錯人不上銬?
但也只要某日本警察在逮捕時講還不很確定,先不要上手銬,其他員警覺得有道理,就不銬了!
殺了2人的通緝犯還不上手銬,還是有鬼! 要不要台灣的陳進興也不要上手銬?
跟日本警方蠢不蠢到底有什麼關係?台灣員警被殺不是更蠢?
誰讓你自己不幫犯人上銬導致自己被殺。
你說的方法可有考慮過如何精準一刀斃命還要刀子的用法看起來是自殘?刀上還要有張嫌的指紋?
你自己拿練習刀(橡膠刀)自劃跟劃人脖子。力道,用刀方式和刀的力道要到不讓人起疑還要短時間完成不被其他人看見。最後放褲管這說法更有趣。怎樣放可以最快的方式不被其他人發現還要穩固到到醫院脫去衣褲後才發現?中間還有傷者上救護車的過程?我是很想知道你要怎麼做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