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空下的熊 wrote:個人所追求的生活不同...(恕刪) 既然你提出來,不如你先拋磚引玉率先捐錢出來吧 ! 你的收入就算比陳樹菊少,她捐100萬,你捐10萬也行. 記得把捐款收據上傳01給小弟開個眼界.
gogomen wrote:兩個人年收各200萬,每年400萬,女兒教育金每年100萬。剩300萬*30年=9000萬~ 這個前提是要先確認30年來都是家庭年收入400萬。根據30年前的薪資水準沒有那麼高,10職等到11職等才幾萬元月薪當到部長頂多10萬多等級。聽說選舉結餘都捐了;大概是平常都是用吃公家飯所以不用給錢,當主管時用特別費去買日用品就夠了日常開銷。
tisa 0423 wrote:您忘了有一種東西叫"複利"的東西吧!時間是複利的好朋友. 以前的利息比較高,郵局軍公教利息比一般人高。我以前存過郵局7-8%利率。不過相對薪水是比較少。除非很早就有幾千萬等級存款,複利8%十幾年可以翻倍不過這幾年年來利率直直很快.幾乎無利息可言了
faro wrote:還是財團給..賺的都純起來 剛剛看維基百科蔣經國本人對於官員貪污腐敗、以權謀私的行為十分痛恨。蔣經國主政下,除了對公務人員倡導十項革新外,還實施嚴厲的貪污治罪條例,其中一級貪污罪可以判處死刑[9]。同時他也堅持政商分際不通情面到近乎苛刻的程度。比如說首屆立法委員王新衡與蔣經國是多年好友,也是蔣孝武的乾爹,原來私交甚篤。但是王新衡後來接受遠東集團的招攬,擔任亞洲水泥的董事長後。一日王又往七海寓所交誼,蔣經國得知王來,並不開門,只是在門後說:「兄在商,弟從政,道途不同,有所不宜。」從此直到蔣經國過世,王新衡再也沒有踏入過七海寓所一步。兄在商,弟從政,道途不同,有所不宜 ,從他之後就很少見到台灣有這種人物。不是一起吃魚翅、喝紅酒搞財團關係可惜後來他的手下一個一個都是各藏鬼胎。不是偷偷辦綠卡、不然偷買國外房產。要是當年被揭發,可能都會被抓去.
可愛小熊 wrote:這個前提是要先確認3...(恕刪) 我覺得數字尚不至於太離譜,因為公股銀行的薪資較高,年終也多,年薪應該會超過250W,另一位領了部長市長薪資年薪也接近240W,目前這個職位更高,我覺得多少可以彌補先前較低薪水的缺口.而且別忘了還少算兩筆:女方退休金有1千多萬可以加進去,男方可能(不確定)有父親遺產,即使是一處台北市房子也有千萬價值吧.是否可以同樣標準幫另一位月繳67萬保費的人算一下?上述那位一家四口年繳保費是37萬,這位是月繳保費67萬,財力可說天差地遠吧
gogomen wrote:兩個人年收各200萬,每年400萬,女兒教育金每年100萬。剩300萬*30年=9000萬~上億是有可能的~...(恕刪) 美國念書有這麼便宜嗎?財產+捐款可以上看到1億3千萬到1億4千萬.這樣有可能嗎?造神造過頭了.把棉被,泳褲,慢跑鞋拿出來展示一下,民調一定可以再往上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