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za213 wrote:在國外抽我覺得是他們..如果在國外是合法的話 在國外抽 為什麼台灣要罰?? 真是奇怪...(恕刪) 這沒什麼奇怪啊!!奇怪的是某些人的心態!!在外國要遵守的是外國的法律,在我國要遵守的是我國的法律,如此而已!覺得吸食大麻要在我國合法,就請去要求立委修法,如此而已!
jiuanwenbaobai wrote:這沒什麼奇怪啊!...(恕刪) 當然在國外要遵守外的法律在台灣當然照台灣法律走有人說不是這樣嗎??也沒有人覺得吸食大麻應不應該合法..只是為啥..在國外不用罰回到台灣要罰..是依發生地點法律罰呢還是依犯罪人國家法律罰呢?回一些矛盾的廢話..看不太懂
做了都做了, 若知道自己錯在哪真心去改, 大家應該都給犯錯的人一個機會, 畢竟又有幾個人沒做過違法的錯事呢? (闖紅燈、超速、亂丟紙屑.........), 但最讓人受不了的, 是做錯了又不承認, 事後又一再以謊圓謊, 除了藝人外, 許多政治人物和普羅大眾也常有這個毛病, 或許這是社會的通病吧?! 之前曾聽一個牧師講道, 他說, 人都會犯錯, 但要人家原諒自己的錯, 首先就要坦承自己的過錯, 只有真心認錯, 才能得到別人的原諒 .... 許多事情一開始就坦然面對, 或許今天也不會這麼難看吧?!
zaza213 wrote:當然在國外要遵守外的...(恕刪) 小弟覺得是您不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則吧.就小弟粗淺的了解,法律規範分為屬人與屬地方式,大部份是屬地管轄,就是進入我國的領土範圍(含航空器等)的所有人(含本與外國人)都要遵守我國法律(毒品屬此類).還請站上懂法律的大大詳解..
要他們第一時間認錯實在是不太容易,他們也不過是一般人呀...屈哥跟康哥之後的記者會(承認的那次)已經是天大的勇氣了. 他們一定知道自己在這件事情後無法再在大眾面前立足, 但是還是選擇自己先招了 ...這番勇氣,我實在佩服. 他們大可像一些不負責任的政客一樣, 說說就算,甚至證據確鑿了還在死鴨子嘴硬..但是屈哥跟康哥都鼓起勇氣在大家面前低頭, 雖然有點遲,但始終認錯了,有些只會耍嘴皮的人, 你呢?你有那麼大的勇氣嗎?在國外大麻真的並不是什麼"毒品", 而且對身體的傷害也比煙害來的低,抽了之後也不會有什麼暴力頃向或是迷幻的幻覺 (當然因為品種不同,幻覺的產生也有可能性),就只是單純的RELAX, 可是為什麼國外有政府要禁呢?答應很簡單...因為他們不想人民失去勞動力. 即使如此,小弟還是絕對尊重台灣的法律. 因為台灣的法律實在"世界聞名"當然...這都只是小弟的淺見
如果兩位是在事件剛開始的時候就選擇認錯,小弟還會對他們倆有一點尊敬,一開始信誓旦旦說沒有,發現無法躲過才說有,不過比起其他人算是好的了,其他人有沒有就等著看囉。一個名製作人沈XX說絕大部分的藝人都跟螢光幕前的形象大不相同,我也相信有更多的藝人有相同的惡習,希望經由這次可以讓大家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