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了解 原來上一位客人 留下來的垃圾 是有正當的理由
在消費者的立場, 是有權利不收 自己所製造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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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大家到 風景觀光區, 遊樂區, 森林區, 遊樂場 等...只要有酌收 門票或是清潔費
各位也就隨手 把垃圾亂丟 留下瞜?? (因為消費者,有付錢阿....環境整潔 也不是消費者問題)
環境髒亂, 人手不夠 等總總理由 跟消費者沒關係...雇主要想辦法!!
這樣讓我想到, 一些阿陸仔 來到來台灣風景區,如果 隨口吐痰, 垃圾亂丟, 就會罵人家沒水準
那阿陸仔 心裡也是會想阿 我又不是沒付錢....要不然 你們這些人哪有工作做!!
如果是這樣, 其實我們垃圾都往路上丟就好啦,政府也不該罰我們亂丟垃圾阿, 我又不是沒繳稅(而且垃圾袋還要收錢), 要不然掃街的清潔人員 請來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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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收拾的人 因該也不會去計較那麼多....
只單純 想要留給下個使用者方便 或是 不想造成別人對自我的觀感不好
不收拾的人, 就繼續不要收瞜...因為也沒甚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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