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他們要買房貸款,不太可能不被抓出來這些爛帳,銀行突然又看到了一絲希望,哇,這小子有錢買房耶~ 那又要開始催繳以前的債務,還會繼續算利滾利算上去
房子沒買還好,房子買了以前債權銀行突然查到,房子還會被扣押
六十萬,以銀行信用卡百分之十九的利率,約四年近五年翻一倍;你說他欠了九年,那目前負債大約是兩百八十萬左右,節哀;當然你可能不信
請千萬快點去申請債務協商,看看能不能豁免大部分利息,債多不窮,你哥死豬不怕開水燙,只要擺出一副我全家喝西北風也只能還多少,你們不同意我就繼續消失十年的態度,其實換銀行承辦協商的人會給你好條件喔
Amanda543 wrote:
真的很不好意思,新進...(恕刪)
欠錢多久不用還?---->原則上超過民法的請求權時效就不用還!~~~
民法有規定短期的請求權時效 及比較長期的請求權時效
我不要寫法條 太複雜!~~
用一般人的觀念來說:除了特殊情況 最長的請求權時效是15年!~~
但是這是指:欠款超過15年之後 債權人才催討 債務人可以不用還錢
一般而言 銀行業對於欠款者--->先催收 之後變呆帳 但是會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或是提出告訴 確認債權 然後取得執行名義 就可以去扣押或查封欠款者的財產!~~
這是一般人都知道的
例如車貸沒繳---->車子是會拍賣抵債的
例如房貸沒有---->房屋是會被拍賣抵債的
土地 珠寶 值錢的東西都一樣!~~
好 欠債還錢 沒錢還就看債主的態度是如何?
也許就算了
也許會窮追不捨--->追多久呢?理論上只要欠債者還活著 還在台灣 就會繼續追
因為會取得執行名義 但執行不到財產 法院可能會發給[債權憑證]
然後每隔幾年要到法院去展延
然後再去調查欠債者的財務狀況
這是避免欠債者有隱匿財產的情形以躲避追債!~~~
所以銀行可能的管道有幾個:
1.列為呆帳 算了!~~
2.列入不良債權 轉賣給其他催收公司--->打折賣 由催收公司去想辦法要錢!~
3.取得債權憑證後 固定一段時間就去國稅局查欠款者的報稅狀況
4.找私家偵探--->外國比較流行 台灣不知道!~~
倒是建議:
假如所欠不多---->其實100萬內都是不多 都是可以處理
可以跟之前的銀行協商(不知欠款多少就一一到銀行櫃台找貸款部或是金融催收人員詢問 只要有身分證字號 電腦一按----->資料就跑出來了!~~~~)
然後說:如果要結清 取得清償證明 要還多少錢?
這是債務協商
甚至可以分期給付
只要銀行同意--->一段時間之後 債務就解除了!~~~
這是為了所欠不多 而欠債者的人生還很長久--->比較理想的方式
因為這樣 人生就會重生!~~
往後的日子 就可以安心工作 買自己的房子 屬於自己的家
當然如果現在沒錢還銀行---->那當然不要自投羅網 去找麻煩
只是當初的欠債 本金+遲延利息--->恐怕已經累積了很多!~~~~
或許再幾年 會突破百萬以上 一直累積
名下如果沒有財產--->以白道的方式 是不用還錢也無所謂 債主也只能生氣而已
(黑道討債通常是採非法的方式 這裡不討論!~~)
所以 欠很多錢的人要如何生活呢?
首先 不能買房子--->會被扣押拍賣抵債
不能買車子
不能有存款
許多保險也有問題
只能跟家人 親戚 或朋友一起住 一起生活
或者是:由家人 親戚給予工作與收入過活
至於以後的夢想?~~~~
我倒是認為:可以找個時間去拜訪律師事務所或是會計師事務所 談個1~2小時
要付談話費 幾千塊而已(2000~3000左右)
但是可以獲得:[金玉良言][人生寶貴的經驗][債務處理的方式及決定]
然後 再跟家人坐下來談一談:自己以後的人生規劃
或許會比較好!~~~~
Amanda543 wrote:
真的很不好意思,新進...(恕刪)
在前債未清,聯徵已沒資料的情形下,現在如果他們去貸款會通過嗎???
若可以重新貸款,房子會先登記在未來嫂嫂的媽媽名下,目前我們可以從開工廠的親友那幫他們拿到工作証明和財力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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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理解有誤,先致歉.
令兄與未來的嫂子是對打算成家的情侶,共通點都是欠錢不還/信用破產. 前債未清,有錢不想還, 想從開工廠的親友處拿假的工作證明與財力證明來騙取貸款,買到房子後為預防債權銀行查到資產拍賣償債, 會先登記在未來嫂子的媽媽名下逃避銀行追索欠款,對嗎 ?
小弟算是長了些見識. 這些卡奴,真有一套. 銀行再厲害,還是追不到債. 總算有些明白為何討債公司會對債務人暴力相向. 像版主的哥哥這種有錢也不打算還,只想隱匿資產逃債的人,如果債權人是斯文人像銀行一樣寄寄催繳通知,告上法院, 永遠也要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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