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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洗牛奶浴 女大生勒索網友 男色淫師凍未條求愛 女誣性侵 起訴


jokohnson wrote:
其實有FB,不過保護...(恕刪)




學妹很單純,都是壞朋友的錯.


jokohnson wrote:


其實有FB,不過保護當事人,因為學妹其實很單純,不像會做這種事的人,

結論是覺得交到壞朋友,男朋友心術不太正常,..(恕刪)


單純?單純到可以洗牛奶浴?這學妹的單純真的世間少有...

(題外話現在牛奶很貴...)

滷智深 wrote:
蘋果日報實在是太過份...(恕刪)

三立新聞才狠
照片都PO了好長一段時間
編輯好像突然想到要打馬賽克
但每換一段都會先把臉露出來
再補上馬賽克
真是好玩

但比較希望殺人犯跟性侵犯的人臉能夠不打馬賽克
都不把人都人看
犯了錯何必把他當人看呢???
我也覺得洗鴛鴦浴很誇張!

不過有男友的人怎麼會跟別的男人去魔鐵?
就算是工作,男友都不擔心?
更何況洗牛奶浴!
倒牛奶的時候有很長的時間可以跑或打電話吧!
且…在買牛奶的時候就知道她自己一定是會下去泡的不是?有帶泳衣嗎?
畢竟工作內容應該一早就知道了!

post01 wrote:
單純?單純到可以洗牛...(恕刪)

嗯~~~

跟迷片裡專業女優比, 算單純了....

但是專業女優不會玩仙人跳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滷智深 wrote:

蘋果日報實在是太過份了
犯的又不是殺人,
竟把照片名字都show出來...(恕刪)



很好啊 以防有人以後受害

台灣師範大學十九歲女學生陳如磬

陳如磬到案辯稱,不知道男友鄭貴友會如此氣憤、向對方求償,男友的行為她不清楚。鄭貴友供稱,當時他到汽車旅館看到女友一直哭,就相信女友,進而找對方出面解決問題,檢察官認為四人均為共犯,依法起訴加重強盜罪,刑責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的好
jokohnson wrote:
其實有FB,不過保護當事人,因為學妹其實很單純...(恕刪)


好單純的學妹啊!我可以跟她單純洗個牛奶浴嗎?
千年之夢 wrote:
很好啊 以防有人以後受害

台灣師範大學十九歲女學生...(恕刪)

腦袋在想什麼?

林森北路混二個月還不只30萬

加重強盜罪....

出來後到華西街靠牆壁罰站......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jokohnson wrote:
其實有FB,不過保護...(恕刪)


呵~單純?單純的是她?還是你?

陳女竟是在廁所內打電話給男友鄭貴友,謊稱遭外拍攝影師性侵,鄭男火速趕到,見女友不斷哭訴,為討公道就用陳女MSN帳號約林男見面。

五月二十八日凌晨二時許,鄭貴友找好友林宗慶、黃耀緯,在古亭捷運站附近埋伏,陳女見到林飛羽開車,要求他下車到其他地方談,鄭等三人則趁隙進入林男座車,圍毆後逼簽切結書,求償三十萬元,林男付五萬元後怕其餘錢繳不出來會有生命危險,向警方報案。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很難不出事情,上面這部份有通聯紀錄就跑不掉

把自己推入一個危險的處境,然後在怪男的克制不住自己?怪哉

外拍為什麼不找朋友在旁邊?一定要去賓館拍?

報警就沒事,搞不好男的真的想上但沒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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