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ohnson wrote:其實有FB,不過保護當事人,因為學妹其實很單純,不像會做這種事的人,結論是覺得交到壞朋友,男朋友心術不太正常,..(恕刪) 單純?單純到可以洗牛奶浴?這學妹的單純真的世間少有...(題外話現在牛奶很貴...)
滷智深 wrote:蘋果日報實在是太過份...(恕刪) 三立新聞才狠照片都PO了好長一段時間編輯好像突然想到要打馬賽克但每換一段都會先把臉露出來再補上馬賽克真是好玩但比較希望殺人犯跟性侵犯的人臉能夠不打馬賽克都不把人都人看犯了錯何必把他當人看呢???
我也覺得洗鴛鴦浴很誇張!不過有男友的人怎麼會跟別的男人去魔鐵?就算是工作,男友都不擔心?更何況洗牛奶浴!倒牛奶的時候有很長的時間可以跑或打電話吧!且…在買牛奶的時候就知道她自己一定是會下去泡的不是?有帶泳衣嗎?畢竟工作內容應該一早就知道了!
滷智深 wrote:蘋果日報實在是太過份了犯的又不是殺人,竟把照片名字都show出來...(恕刪) 很好啊 以防有人以後受害台灣師範大學十九歲女學生陳如磬陳如磬到案辯稱,不知道男友鄭貴友會如此氣憤、向對方求償,男友的行為她不清楚。鄭貴友供稱,當時他到汽車旅館看到女友一直哭,就相信女友,進而找對方出面解決問題,檢察官認為四人均為共犯,依法起訴加重強盜罪,刑責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判的好
陳女竟是在廁所內打電話給男友鄭貴友,謊稱遭外拍攝影師性侵,鄭男火速趕到,見女友不斷哭訴,為討公道就用陳女MSN帳號約林男見面。五月二十八日凌晨二時許,鄭貴友找好友林宗慶、黃耀緯,在古亭捷運站附近埋伏,陳女見到林飛羽開車,要求他下車到其他地方談,鄭等三人則趁隙進入林男座車,圍毆後逼簽切結書,求償三十萬元,林男付五萬元後怕其餘錢繳不出來會有生命危險,向警方報案。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很難不出事情,上面這部份有通聯紀錄就跑不掉把自己推入一個危險的處境,然後在怪男的克制不住自己?怪哉外拍為什麼不找朋友在旁邊?一定要去賓館拍?報警就沒事,搞不好男的真的想上但沒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