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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 勞工局 為何無法處理 違法責任制

我們公司不定時加班..
但是允許報抵休或是加班費..
也不會"強迫"加班..但是要去給個理由..
必須要主管同意..
有的主管會很人性..
有的主管會說話很難聽..

最令人討厭的是..
每週固定要有幾天的小會..
但是必須要下班留下開..這時間從幾分鐘到半小時都有可能..但是不能算加班..
每個月都會有所謂的教育訓練..
遇到訓練就強迫加班..用餐時間給你打折..

能怎樣..
人在屋簷下.
頭是可以抬多高?

我們公司很屌..
簽到退系統超過下班時間30分鐘後
會自動跳一個"員工是否自願加班"的視窗給你點..

點"yes" 代表你是"自願"的
點"no" 恭喜你, 你要向上頭報告為什麼要加班

我不知道這是誰教的
教得好, 幹.
其實勞委會與各地勞工局可以增加人手主動調查有無超時工作的公司.
Edison9527 wrote:
台灣人都可以選一個說...(恕刪)


說實話我覺得近幾年最重要的勞工福利政策是-勞退新制.
之後都沒看到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次選舉也沒看到有誰端出勞工福利的政策.
下次不管是誰只要提出(重罰超時工作公司)(取消責任制)(主動調查苛扣薪資與加班費公司)我一定投這為候選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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