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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學生深夜太無聊 大佳公園 毆打搶劫情侶發洩 被抓


grason00 wrote:
他們可能不知道
這會...(恕刪)


是阿

如果前科上面寫 什麼偽造文書 或是 竊盜

還可以凹一些無關緊要的小罪應付




至於結夥強劫嘛...

誰會用一個結夥強劫前科的員工

就算工作

他也必須背負著被人耳語的罪孽

「靄靄...你知道他有前科嗎? 還是結夥搶劫耶..」



想到這畫面

爽!!
太白痴了。

有些人貪污七八億也不過需要判幾年,東纏訟一下西纏訟一下,等定讞就差不多出獄了。

楊瑞仁搞掉國票幾百億才坐牢十三年已經出獄

結夥搶劫2000元十幾年跑不掉,早期唯一死刑勒…

這年頭連犯罪都有笨蛋跟聰明人之分…笨死了。
惡魔常常偽裝成假先知的模樣 帶領無知的羔羊走進死亡的墓地
momentfun wrote:
前幾天,有大學生情侶...(恕刪)


有悔意?
我懷疑啦......




葉同學 http://ppt.cc/Y7@Q
姜信宇 http://tinyurl.com/3ub3vnx
范同學 http://ppt.cc/GQVI
錢同學 http://ppt.cc/8sQo

好漢子的點?
人生は一期一会だ!
范嫌父母由律師陪同到警局,以為兒子「只是」打架鬧事,還說:「我兒子很乖,作息也很正常,不可能做壞事。」
=============================================
以上是恐龍父母的標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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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大學生---這就是全民大學生的問題了
現在大學生素質比以前高中生還濫
以前這樣的素質是去當小混混
現在則是讀大學的小混混

===========================================
剛關就關吧



現在說:
什麼,結夥搶劫打人犯法嗎??我不知道耶,因為我是大學生



否則以後殺了爸媽才說==什麼,殺人犯法嗎??我不知道耶,因為我是大學生

抹抹橘 wrote:
有悔意?
我懷疑啦....(恕刪)


這個可以被檢察官當作毫無悔意的證據

看來應該真的要7年以上了
HarryBo wrote:
這個可以被檢察官當作...(恕刪)


姜信宇的FB剛剛在左營站打卡承受不住鄉民的火砲攻擊

關掉留言了
稍微人肉一下,不人肉還好,一看到就很火大。

FB上有個同名同姓同樣文大的。希望不是搞錯人。但是就算是搞錯人,這傢伙看來也不會是好人啊!


看看他的塗鴉牆!趕緊先備份!!


打人還可以拿來說嘴。還有一堆朋友附和,真的是沒是非了!

海男 wrote:
姜信宇的FB剛剛在左...(恕刪)


所以說

敢作不敢當

真是可悲到了極點

有種就開放大家砲

不要做了就只會逃避

現在除了01還有哪裡可以看到這四個傢伙的最新消息XD
也有很多大學生利用暑假辛苦的打工
偏偏就是有這種家長溺愛的垃圾在當老鼠屎
行為會這麼偏差家長要負絕大多數的責任
看錢嫌的FB感覺他覺得動手打人是英雄般的行為
他周遭的朋友竟也大多認同?
希望能從重量刑,不要等哪天他們覺得好玩打死人了
才來為被害者默哀,一切就太遲了!
犯罪還能嘻皮笑臉真是悲哀...
好想把他們四個打成被他們所打的被害人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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