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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酒駕撞人~你覺得怎麼罰才能遏止!?

在加州我記得酒駕是要坐牢的

只是時間多久不知道

在台灣我認為酒駕一定要加重刑罰才行
為什麼不乾脆將酒品列入管制..與毒品同級
喝酒就抓去關..走私就判死刑...
講難聽點

亂世本該施以重典 看看台灣現在亂成啥樣子?

不光是酒駕 很多刑罰都直接「唯一死刑」就天下太平了
酒駕罪輕罪重是一回事,
但是台灣人根本就是不把警察當作一回事,
反正沒抓到就沒事,照喝照上路,
一旦出事就是大條的.

春酒尾牙時抓得兇,大家就不敢喝酒上路,
風頭過了就照喝照上路.

HP153 wrote:
我記得有一個國家(卬...(恕刪)


這好像叫做"生命時間價值",我的老闆在日本居住幾十年了
他說萬一緊急狀況,寧可去撞山壁或乾脆自己撞死算了,他
也不願意去撞到人.......
撞死人的話..
以命抵命..

除此外..
鞭型10下..
終身都要到醫院或殯儀館當志工..
服務對象以車禍的人為優先的服務對象..
依據大陸的刑法修正案(八)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5月1日起,酒駕、醉駕入刑開始正式實施。

5月9日知名音樂人高曉松酒醉駕車,造成四車被撞、四人受傷,被警方逮捕。5月17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依危險駕駛罪將高曉松判處拘投六個月,罰金四千元,吊銷駕照五年。高曉松第一時間連說12個對不起,向社會公開道歉,鄭重承諾永不酒駕,並拒絕無罪辯護、拒絕探視、放棄上訴。高曉松自述,他以前以為喝酒能獲得自由,沒想到反而失去了自由。他願意承擔此次車禍中的全部責任,並且最大限度地賠償受害人和造成的損失。他表示酒令智昏、以我為戒,願意作終身義工,以警示所有喝酒的朋友。

在大陸一旦被判刑確定,公務員即失去公職身份,在私營企業服務者依勞動法規定也有可能丟掉工作。

6月1日,北京市交管局通報:醉駕入刑一個月,交管部門共查獲酒駕行為1024起,同比下降81%,其中醉駕89起,下降79.2%。特別是在高曉松醉駕案發生之後,每天發生醉駕的平均數明顯走低。
酒駕?

當然要改完全無罪 , 這樣才可以有效遏止酒駕
唯一死刑!!!唯一死刑!!!唯一死刑!!!唯一死刑!!!唯一死刑!!!唯一死刑!!!唯一死刑!!!

來呀~給我拉下去砍了

酒駕,終生吊銷駕照並處以120萬以上300萬台幣以下罰金;酒駕肇事因而使人致死,償命,處以死刑!不得特赦及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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