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方便有什麼不可以
違規是法令過時
但是被違規的撞到時又怪對方違規......
在台灣只要認為這法規過時就可以自由違規然後怪法令過時
而不是集合眾人的力量去爭取修改法令讓法令符合現在狀況
換個角度來看也算台灣奇蹟之一了
王逸祥 wrote:
是警察執法的態度 造...(恕刪)
甚麼鳥東西啊
居然連人格都可以扯出來
真是有夠扯的
請問警察偷偷的抓有哪裡不好?
警察正大光明抓才不好咧
如果修法通過以後警察只能正大光明抓
那會變成甚麼鳥樣?
當然是一條路上只要沒看到警察就衝衝衝啊
不用說衝到144那種只要出了事,自己死一死就算了還可能拖幾個無辜的下水的XX車速
就算是超過十公里.二十公里那種一看到警察就能夠立刻減速的車速,出了事後果也非常嚴重
反觀偷偷摸摸的來
你騎在路上根本不知道警察會從哪邊冒出來
無形之間就會提醒你要守法
尤其一些警察常常出沒的路段
只要偶爾不定時去站一下
經過那個路段的用路人就會有所警覺
變成不用天天派個警察在那邊看
多餘的警力還可以去作其他事情
人格咧...死刑犯喊的最大聲吧
王逸祥 wrote:
是警察執法的態度 造成反面的觀感
不然開版大提到的媒體幹麻這麼說?
你竟然相信媒體..第一天住台灣?
會對執法者有反面觀感的
只有曾跟執法者當面槓上或曾違規被舉發的違法者
不然一般老百姓拜託警察抓壞人管秩序都來不及
誰會沒事去找警察麻煩
王逸祥 wrote:
你們這些人被洗腦太久了 警察會躲起來偷抓
就是預設所有人都不守制序
換句話說 就是把大家都先當成是賊 抓違規跟抓賊一樣
是喔...原來守法是被洗腦喔

你不違規,不作虧心事,怕啥
自己心裡先有鬼才會怕有警察躲起來阿
王逸祥 wrote:
不然光明正大抓又如何?
自己的人格被如此侵犯 居然還有人可以如此自豪
人權如此不被尊重 還幫人家說話
誰不尊重你人權?
誰侵犯你人格?
不犯法會怕警察躲起來?
這邊已經開始亂扯了吧
王逸祥 wrote:
我只能說 你們重視過人格人權的發展嗎?
還是因為我超速所以你們在一旁看笑話順便砲砲我就滿足了?
自以為守法 卻忘記人格的基本尊重。
都知道自己超速144的人
還在那邊談人格人權??
是很好笑沒錯阿
你自己都不尊重該條路其他人車的用路權跟生命權
還要求執法者尊重你的人權
根本狗屁不通
再補一句
不好意思
我很守法
連紅燈都不會右轉
等綠燈右轉後發現一堆人被抓
我真的覺得很好笑
警察要躲哪都可以,我不會認為他不尊重人權
人權是給人用的
不是給違法者高談闊論狡辯用的
王逸祥 wrote:
難怪台灣比不上先進國家
小學而大遺
唉....
真的喔
那閣下要不要考慮去其他先進國家超速
不然留在台灣
哪天誰被你超速失控撞到的話
真的是很倒楣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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