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要先澄清,下面我的看法不是對樓主本人,而是對常遇到來診的民眾及家屬的想法,因為樓主的問題其實也是很多民眾心中的疑問。
越來越多人回應,感覺有點離題了,回到原文吧
1. 醫生欺人太甚~
~~ 這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急診醫師接病人投書是常事,被稱讚很少有,被幹礁一次會讓我難過很久,被稱讚一次隔天就忘記了)
2. 爺爺說還是覺得膀胱很漲,很不舒服
~~ 其實這點就可以當成掛急診的主訴了,不過掛號之後醫師如果不掃超音波可能會被告吧...
3. 很好笑的回應,因為今天是假日,沒有泌尿科醫生值班,所以沒有辦法讓我們掛號
~~ 這是小醫院無奈的地方,一點也不好笑,我待過的幾家急診,缺某科醫師的情況常常有......轉院常常是急診醫師的夢魘...... 印象最深刻的是以前在宜蘭診斷一個腦出血的病患,全宜蘭找不到神經外科醫師可以處理(因為兩大醫院神外醫師剛好OFF... ),病患坐3個小時救護車從北宜公路送去林口長庚(雪隧還沒通)......
4. 我們只是想要掃一下腹部超音波,總不會沒有人會吧?
~~ 已經很多人回答過了,會不會是一回事,能否處理是另一回事,姑且當那時的醫師會超音波好了,通常這種單純看膀胱是否漲尿的超音波我自己都不另外申請健保給付(要打正式報告,嫌麻煩),也就是說,多做只是做功德和避免被告,並沒有多賺,做第一次沒有漲,但是病人還是不舒服怎麼辦,沒有泌尿科可以會診,好吧,讓病人MBD(准許出院)去其他醫院好嗎?問題是病患症狀沒有解決,照法律來說,也就是沒有醫療契約並沒有因此終止,遇到不講理的家屬(這是每個醫師的惡夢),被告會敗訴的機率很大。(沒有解決病患來診的不適)
5. 公立醫院,怎麼會各科沒有值班的醫生,那如果在假日期間,泌尿科住院的病人出了什麼問題,不就要請他們自已轉院?
~~ 是的,當遇到沒辦法處理的急性問題就應該將病患轉送到可以處理的醫院,這是醫療基本的常規,一點也不誇張,不然怎麼會有邱小妹事件(急診醫師難道是沒有醫德嗎?不,我們只是做該做的)
6. 急診室的醫生,不會用腹部超音波,那你怎麼畢業考到醫師執照的?
~~ 前面也很多人回應過了
7. 你人力不足,不是我病患要承擔的吧~那如果人力不足,你們急診就不應該開呀?不管後面要外包還是怎樣,現在你還開著,怎麼會不受理病人,不做任何的處置呢?

~~ 急診室並非都是全能的,總是能解決一部份民眾的醫療需求,所以有這種認知應該怪政府沒有做好宣導嗎?我也不知道該算是誰的問題,但絕對不是當時值班醫師的問題,醫院並不是值班醫師在經營的,要病患承擔嗎?這樣說太沈重了,值班醫師給予建議,去其他醫院就診,已經盡到告知的義務了。
8. 如果不處理,那我們就現場打給衛生局
~~ 現在是醫院請不到醫師,不是醫師找不到工作,打給衛生局,叫醫院將醫師解雇嗎?
9. 什麼時候公立醫院的醫生,變成了這個樣子。
~~ 公立醫院和私人醫院有啥分別?醫師就是醫師,做好自己份內工作是基本的要求,難道公立醫院醫師就該比私人醫院醫師多一些社會義務?(雖然真的是有啦,像是以前遇到演習之類的就常被上面長官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