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抹橘 wrote:
機車族部分可分為兩類
一種是年輕氣盛能鑽就鑽,好像在跑台灣盃一樣
另一種就是婆媽阿伯逛大街型,騎到一半會開始欣賞左右兩邊商店,而且視紅綠燈為無物
在台北開車也快兩年了,其實大部分都是這兩種呢~~大概是45:45吧,只有10%是正常點的...
逛大街型其實還好,大部分按喇叭都還會識相的靠邊,闖紅燈多半也都是紅燈右轉
狂飆型就真的...我最討厭的一點是他們遇到任何突發狀況,按喇叭的優先權遠高於煞車
常常都到了已經來不及的時候才煞車,然後就撞上去了,然後就怪別人怎樣怎樣...
何必呢,不是別人的錯就代表你能理直氣壯的撞下去吧,能活下來是運氣好了
真的要拿命來賭,就像這篇的影片一樣,賭輸了就算你有一萬個理由那也是沒意義了...
無心的錯 wrote:
貨車司機 最重也判2年 這就是台灣法律
聯結車司機最倒楣吧,說不定也會被判業務過失致死...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Symbian的Power已經加ED了,別砲我文法,這ID只是紀念著陪我度過青春期,由自滿自豪變自卑自嘲的Symbian。我已經跳到機器人很久了。
皮很丘 wrote:
一般人都會去上香道歉,但是現在都流行布這樣做,知道為什麼嗎?
是律師與保險理賠專員教肇事者不要去的!
就連自家業務員出事,理賠專員一樣叫肇事者不要去登門道歉!...(恕刪)
1. 一般家屬都會打肇事者...有時雖然不是肇事者的錯..
2. 家屬會在法院出庭時說肇事者有來認錯......所以隱含已經承認要負全部責任......但往往肇事者當然是礙於情勢不得不安撫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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