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wa wrote:即使有禁止抽煙的告示場所,仍然有許多疑似文盲在抽,特別是一些在騎樓的咖啡店,7-11等等的場所常常去買個東西就要吸二手煙 一般的騎樓(特別是一些在騎樓的咖啡店,7-11)似乎不在禁菸範圍(菸害防治法)。但亂丟煙蒂顯然是不對的行為。
肯尼~ wrote:沒抽菸又沒公德心的呢?我才不相信你這一生都有公德心~~就跟偷拍別人違規po上網,搞得自己從來沒違規一樣 看不懂你的思考邏輯!?(抽煙的人好像都這樣)至少我保證我這一生從來沒丟過一根煙屁股 !
我曾經在台中電子街看到一台保時捷駕駛,隨手就把抽完的"菸盒"往車外丟,有夠沒公德心的,人沒水準,開什麼車都無法幫你加分覆議樓主我所認識會抽菸的人十個裡有九個半都是煙灰亂彈,菸屁股隨地亂丟的有公德心的真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