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_mmc wrote:
這條新聞有2個議題1...(恕刪)
在台湾買A貨不會怎樣
賣A貨才會有事
msc629 wrote:
*兒子偷竊 - 偷竊且上警局,依法該如何處置及是否能和解處理前面已經很多大大解釋,沒什麼需要太多討論
*窮父救子 - 雖是逆子還是竭盡辦法試圖和解看能不能幫他爭取到比較低的懲罰,也許處理方式有值得爭議之處,但這就是親情. 有人批判"就算窮還是照樣在寵兒子",是否濫情寵兒也要看這兒子的先前記錄,都不知道的情況就妄下斷語? 換個角色思考,如果你是這位父親,你如何處置?
*準師獅口 - 正仿不是重點(法律部分不需套在此處混淆),包包失竊,要求竊子受懲、賠償都沒問題
這個事件可以討論的應是這個賠償費用其實窮父四處想辦法去湊出來的,
警方依(法))處理但私下請準師看在窮父生活條件較辛苦同時準師的確沒有受到嚴重財物損失(理),請準師"酙酌"降低逞罰金額,讓窮父負擔少一點(情)但準師堅決索取相同金額
情理法
此舉與之前"撿到單親媽2萬的高雄法律系潘女"、"撿到學妹4萬學費的學姊"一樣,
被討論的是所謂受教育份子除受教育(?)之外,對於人情事故的處理方式竟薄弱到如此境界,
再比對"母拾荒子打工,撿110萬歸還".....
萬一有天真的為人師表,把這樣的處事觀念灌輸給我們的下一代,那...這...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