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gspan wrote:
回應 簡協運動 :
別人可以低價卻撐過來 <== 拼現金度日子呀 ! 這不是長久之計 , 到最後一樣惡性倒閉 , 廠商被倒債
慘的可是消費者 ! 我聽過因為店家倒閉 , 消費者後來買到這家倒店的產品去送修 , 被當成收購贓物處理
不過真實性我不知道 , 是聽說的 ~ 而說到產品優勢 , 講真的 , 我們這邊這幾家店賣的竟然都是一樣產
品 =_=" , 說自己服務好 , 消費者通常不會信 .. 提到IPHONE 和 LV .. 賺錢是賈伯斯先生和
Mr .Bernard Arnault 呀 !! 那些批賣的店家 ... 唉~ 不過LV簽約店倒是利潤不錯 ~
公司會有契約協定 , 強制經銷店家賣價固定 , 這點是相機廠商業者作不到的 ! 再唉~~
雖然你不是老闆。
不過我今天剛好很閑。
就說一個我剛剛想出來的方案。
你們雖然沒有辦法控制產品良率,總會維修吧?
要不要發展第二營利管道?
比方說跟消費者收購二手機或可以修復的毀損機。
然後以低價出租的方式賺錢。
甚至拿退流行的庫存來出租。
等到出租機用舊了,再以二手價賣出,如何?
有實體店面的出租商家,比網路上的出租要讓人安心許多。
當客戶的安心感夠了,自然不會想在其他家買相機。
而且在客戶到店裡租相機的同時,你們也可以借此廣告一下自己的相機。
我不是在相機業,但這是我認為可行的方法。
只不過現在說都太遲。
但要是有商家願意採納,給我張出租的打折卡。
這樣我會很開心。
妓者:請問各位鄉民要如何才能30CM呢? 01鄉民:嗯~~~這問題很難,不過打對折應該辦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