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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iPHONE被拾獲,對方要求分三成之到底怎麼算?


pass11116 wrote:
如果是我掉的~如果見...(恕刪)


告示可以告啦@@

告不告的成又是另外一回事...

都已經見面對方也讓你知道是他撿到手機了

應該是沒有侵佔的意圖了...

kenkenken001 wrote:
所以擄人要錢的很ok...(恕刪)


這譬喻也是很鳥~~

擄人勒索是犯罪行為
跟撿到東西要求報償可以相提並論嗎?

寒假又到了嗎?



IMMISSION wrote:
開版該打屁股,撿到東...(恕刪)


沒看內文也要打屁股啦XD

我是好奇"假設"被對方索取三成,到底該怎麼算啦~吼
告是不大容易告

但我會拿出1000元, 說[我優惠購機, 只付不到3000, 1/3就給你1000吧]
(當然中心完全是不帶感激, 只是給錢買藥的心情)

他如果還認為不夠..就請他送交警察...他連這都不肯..就說會告他侵占囉

立場是我1/3都肯給, 他不還又不交給警察...已有侵占意圖...

(真的上法庭會怎樣, 我不知道...但應該會嚇到小貪又沒膽的人吧)
phckinut wrote:
請問一下什麼是 IP...(恕刪)


被發現打錯了>< 真歹勢~已更正
隨便的藍 wrote:
擄人勒索是犯罪行為
跟撿到東西要求報償可以相提並論嗎?
寒假又到了嗎?
...(恕刪)


如果只想說合不合法....那沒什麼好討論的.答案早有
那也就不必扯什麼 [總比想付錢都沒人還手機好]這件事.

現在會討論一堆, 就是因為討論的不只是法律, 還有道德(不管你在不在意)



kenkenken001 wrote:
雙贏? 未必吧以下...(恕刪)


我拿回手機
撿到手機的拿到報酬
不是雙贏嗎?

kenkenken001 wrote:
所以擄人要錢的很ok...(恕刪)


"遺失"



"偷""搶"

怎麼會一樣...
給他三片~


小嘉 wrote:
或許由於之前有出現過...(恕刪)


studmire45 wrote:
雖然說法條這樣規定....(恕刪)


雖然說道德這樣規定...
但是...就一定要牽扯出道德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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