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是不大容易告但我會拿出1000元, 說[我優惠購機, 只付不到3000, 1/3就給你1000吧](當然中心完全是不帶感激, 只是給錢買藥的心情)他如果還認為不夠..就請他送交警察...他連這都不肯..就說會告他侵占囉立場是我1/3都肯給, 他不還又不交給警察...已有侵占意圖...(真的上法庭會怎樣, 我不知道...但應該會嚇到小貪又沒膽的人吧)
隨便的藍 wrote:擄人勒索是犯罪行為跟撿到東西要求報償可以相提並論嗎?寒假又到了嗎?...(恕刪) 如果只想說合不合法....那沒什麼好討論的.答案早有那也就不必扯什麼 [總比想付錢都沒人還手機好]這件事.現在會討論一堆, 就是因為討論的不只是法律, 還有道德(不管你在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