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ignworx wrote:
昨天晚上去師大夜市順...(恕刪)
樓主一開始沒寫付過款、讓人以為只是「領排隊號碼排」
後來轉折、看來應該是「已經排隊付好款付款、只是來不及交貨領號碼排領貨」
如果是前者、樓主的確欠砲
但如果是後者、但樓主自己一開始沒說清楚、也怪不得被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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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樓主已經確認繳款、店家不能拒絕樓主隔日取貨的權力
因為一般的交易要「銀貨兩訖」、既然店家收了你的錢、而且是店家交貨不及要你領號碼排等
就不能拒絕你隔日取貨的權力、甚至於要你加半價購買、已經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了
樓主你根本不用擔心、只要拿起電話、當著店員的面打104問「消保官」電話
然後取得消保官電話後直接打電話過去、並說明源由....應該很快會得到明確處置!
支持樓主去討回、五個冰火波羅油至少也要一百多吧!
而且問題已經不是一百塊錢的問題、而是樓主你的人格跟消費者權益受損!
不要罔顧自己權益、肥了店家!
savard wrote:
我覺得既然收了錢
就表示已經買斷,店家就應該要生出東西給消費者
幫客人有無保存好是另外一回事
替店家著想?
真是笑話
客人錢都付了,還要擔心店家會不會虧錢?
這些損失狀況,店家在收你錢時就應該要把這些風險算進去
以前在星巴克買咖啡喝
結果自己不小心掉在地上,星巴克人員二話不說再補給我一杯
為什麼?
一杯咖啡近一佰塊,早就把可能會有的損失狀況含在售價裡
而且又不是每天每人都在掉杯子
麻煩各位鄉民,不要再說什麼店家很可憐的話
店家賺你夠夠了啦
其實我覺得鄉民們砲樓主也不能全怪鄉民
因為樓主第一時間廢話一堆落落長卻沒講到重點是已經付款、只是得領號碼排等領麵包
大家都著重在於他領號碼排隊、跟他逛街逛很爽
通通不知道其實是已經排隊買好單、只是得等排號碼領包
所以看後面樓主澄清後的砲火已經明顯減小、如同您一般理性的朋友也漸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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