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kazkaz wrote:
從這邊可以看出來很多人連基本的法治精神都不懂
所謂的坐牢
其背後剝奪的是人民什麼權力?
而在同樣的原則下死刑又為什麼可以執行?(無關廢死否)
又為什麼此原則下台灣不能執行鞭刑
(以上甚至還是國中課程呢~)
如果連這都不懂你怎能奢望跟人談教育談法律?
很多人今天想要的只是一種情緒發洩
他們根本不是想解決問題~
體罰是甚麼?就是對於身體直接的處罰。
法律是針對國家人民所制定的最高層級,體罰的方法當然是最嚴苛。而學校教育是比較低的層級,體罰方式當然沒有像法律那麼嚴重。但兩者都是體罰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