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的藍 wrote:
1.強制要求一定有所回報
我想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如以前淳樸了
與其讓掉錢的人完全找不回來
到不如定出3成回報獎勵
砲要3成獎勵的 依法來說其實說不過去
站在法律觀點 要3成並沒有錯
2.八德國中的小孩子如果霸凌妳家的小孩子到這種地步
你還要跟他道德勸說嗎
學校就是都怕小孩子未來前途有影響 所以都只是道德勸說
反而造成這些頑劣不受教的小孩肆無忌憚
帶槍來開妳 會講這種話的小孩 你覺得還要道德勸說了嗎
反正只是記過而已 妳們敢對我怎樣
如果一切依法究辦 我就不相信還會有怪獸家長存在
(恕刪)
1.以法律面來看,要3成當然是鼓勵大家可以把錢還回去
這點我也贊成,但是要強制索取3成,這就很強人所難了
2.八德國中那些霸凌的小孩,當然該好好教訓他們
但是前提是必須要讓他們知道他的所做的是錯的
那不叫做道德勸說,叫讓他們死的瞑目
有時候小孩所做的事情,會因為同學之間起鬨
抱著好玩的心態,壓根不知道他們的行為會造成他人的困擾
教訓是一定要教訓他們,但也要讓他們知道原因
要不然要法院幹嘛~每個人都動用私刑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