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KEY080 wrote:
隔行還真的如隔山.....(恕刪)
有放射師法也沒用
定下去之後,
是啦,有價了
然後另外定個規定:醫師法規定,醫生可以從事任何醫療行為
所以醫生可以申報多少放射師的業務量(治療師那邊就是被這樣幹了)
增加的業務量誰做?
你想想,之前中醫師申報之後交給推拿師做,後來規定"用中醫師的名義申報的case必須由中醫師親自執行"
你覺得能看到西醫跳下來包走做完他多報的業務量?
多個放射師法只是讓醫院可以在少請幾個放射師的情況下還能報一樣的量,然後讓你工作增加而已
接下來當然是失業的放射師變更多,工作機會變更少
你真的希望這樣?
藥師不會這樣是因為醫藥分業
你去哪找個工會支持醫射分業?人數更多的治療師要搞醫治分業都辦不到了
健保局虧損連連 每年還領4 5個月年終 被社會大眾圍剿
健保局的理由是因為他們不是公務人員 所以要多領一點年終獎金
後來還把健保局改成公家機關 職員都變公務人員
反觀各大小醫院的基層醫事人員 有幾個人年終領4 5個月?
有領到"全薪"1個半月就要偷笑了(在醫院待過就知道 有的醫院底薪低到連泰勞都比我們多 其他都是蝦咪鬼執照加給 生活補助費 誤餐費 年終用底薪計算 表面上發1 2個月 實際上可能1個月全薪而已)
有多少人是公務人員(現在公立醫院都快沒公務醫事人員了 2 3年才會釋出一個公職缺)
還要輪大小夜班
健保局球員兼裁判 所有的遊戲規則都是自己訂 都是對自己有利
全台灣醫院都可以倒 就是健保不能倒
各行各業都可以賺錢 醫院就要當慈善事業 賺太多錢還會被社會批判
各行各業都可以來個大罷工 醫事人員罷工就是沒醫德
這張醫療執照實在太沉重 把當初想走臨床的熱情都給澆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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