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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從這篇一開始的回應
就可以看的出來
現在的道德教育有多失敗
快到笑貧不笑娼的地步了
法律系的又是個書讀到書背去
3/10是最高,你好歹也酌收意思一下
要是我也是分文不取
施恩不圖報


既然書讀那麼高....難道這句話沒聽過?


記得拿1/3....還說書得的高

只說明了一件事...



"在合法的情況下搶劫"
"在合法的情況下搶劫"
"在合法的情況下搶劫"
"在合法的情況下搶劫"
"在合法的情況下搶劫"
"在合法的情況下搶劫"
"在合法的情況下搶劫"


qqz1114 wrote:
主角是我朋友大家應該...(恕刪)


我在你身上看到了現在大學生的水準~啊~

悲哀!
unimmi wrote:
本來就可以要...(恕刪)
好個台灣的法律阿.我真是不知道教育的意義是甚麼.若今天換成你母親的錢被拾獲.你也能慷慨的給3分之一謝金.我會稱讚你的.拾金不昧教育想不到以被台灣的律法取代了.
就失主家裡的情形來看..........
該要嗎 ?
還要的這麼理所當然 (也對啦 法律規定可以拿三成 但是法律也沒規定一定要給三成吧~)
六千還不能講價 ~
還念法律的勒 果然念法律的都不是好惹的唷~
"物歸原主" 這句成語的意思
我以為是要把人家遺失的東西完整的歸還給人家...........
【何柏均、李姝姮、方佳怡╱台北報導】台北縣一名獨自扶養子女的婦人昨領取2萬1千元生活費,卻不慎將裝有手機、金錢的包包遺失,她趕緊撥打自己手機,一名女子接電話後表示會送到警局;婦人原想包紅包答謝對方,未料對方自稱是法律系畢業,要求十分之三報酬、6300元,婦人雖苦苦哀求「能不能拿少一點?」但對方堅持拿6千元,在旁協調的警察看了不禁搖頭:「現在的人眼中只有錢嗎?」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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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念哪去了.....................................

人肉搜索發動希望
認同拿6000者打個比方當自己準備200萬要給父母開刀卻遺失被他人撿到對方要求酬庸60萬失去了60萬醫生不願開刀因此父母往生,那時是否還會認為對方拿這個錢很對。
如果今天 換成掉三萬 而三萬又是救命錢
該給嗎 見仁見智吧 只是拿的心安嗎

換成以後變自己掉錢 你會給人家三成嗎 一樣道理
而且人家都求情 況且家境不好 該拿嗎


e59001122 wrote:
【何柏均、李姝姮、方...(恕刪)


我也很想看看那高水準大學生長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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