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免錢幫死行犯打官司那些代表對死行犯有深刻的認識知道牠們不會再犯所以如果將來再犯,那些免錢或收象徵性律師費的也要負責部分刑責再加一條..關死刑犯的監獄土地成本,人力,伙食所有開支都要牠們自行工作換取工作的酬勞優先支付監獄成本多的才是伙食費timothy0811 wrote:1.終身監禁,不得假釋2.一周伙食,只有一餐有肉,其餘只能吃青菜3.這些人必須單獨監禁,終身不得與其餘人等接觸,當然監獄人員除外,但不能與其他罪犯接觸4.現在有很多醫療手法或是生化武器,或在各種方面需要人體實驗這些人必須無條件擔任實驗體。
廢不廢死個人沒有意見我認為需要修法把死刑執行條例修一修別讓台灣死刑執行只能使用槍刑改為毒氣、藥物或吊刑殺人不見血終究比較文明並導入多法警行刑也就是三人按鈕但只有其中一個按鈕會殺死死囚而哪一個按鈕將會殺死死囚則由電腦瞬間隨機產生的作法如此將可維護法警的精神健康使其不會終身有心理傷害在社會還無廢除死刑共識之前這在台灣死囚人權上是較正面的發展
鯨魚8 wrote:大家對死刑的看法...(恕刪) 我不贊成死刑1.因為萬一他殺了2個人.那豈不太輕了2.誤判我認為應終身服勞役至死....萬一死了..(器官一律捐贈)--------------------------------------至於花稅金養廢人一些貪污的不知污了多少人的終身飯錢~我都沒他皮條了~
吳宗仁 wrote:改為毒氣、藥物或吊刑殺人不見血終究比較文明 雖然槍決會濺血,但是有打麻醉針且是目前對死刑犯痛苦最低的方式!斬首,有人說7分鐘後才死(且不符合你說的不見血)。絞刑(你說的吊刑)最痛苦!電椅,先電昏在電死要花很多時間!當然有快的,不過會成為焦屍,非常不好.毒氣,別鬧了這才是最不文明(不科學也不安全)的方式!注射毒液也是痛苦死去,等毒液遍佈全身器官也不能用,處理屍體者也有被染上毒物的可能!只有一槍斃命,呼吸心跳立即停止犯人就沒有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