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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更新 已決解

爆了又怎樣
少五年沒了終身俸
就算是事實
一個提早退伍的文丟上去(日期打在發生這事前的時間)
牠還是爽爽的領退伍金
Monster0707 wrote:
這是我一位女性朋友在...(恕刪)

證據薄弱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如果樓主所說確有其事,那請直接通報憲兵隊,或是直接打去那個軍人的單位,
在軍中這種事件是很嚴重的,警察一向不太願意管軍人的事,所以直接找軍事單位,
就說如果你們不處理就會找媒體報導,這樣他們一定不敢亂來
話說真的很多軍人都會犯這種案子,在我之前服役的單位(軍監),
有一堆都是這種案子進來的,所以絕對不要放過他,告下去他很快就會去坐牢了
以我看過的案件來說,這種事完全是看他單位的主官怎麼做,如果他想壓下來,
就會找政戰主任之類的來和你談賠償,然後他就能繼續當兵,或叫他提前退伍,
但只要一上媒體,他們就壓不下來了,前提是所說都是真的,而且可以拿出證據,
不然只是看文字說明,其實疑點很多

如果相關單位出面,樓主是否願意配合處理?已有單位在查了!
先跟他要個遮口費用500萬再說
Monster0707 wrote:
這是我一位女性朋友在...(恕刪)


報上新聞吧...記者鄉民開工嚕
妨害性自主的部份,要記得驗傷
強押上車強制罪及妨害自由的部份要調監視器

我不清楚憲兵的程序
不過警察想吃案就直接去地檢署按鈴
會有法警幫你寫告訴狀

否則乾脆直接和媒體報料
那個士官一定領不到終身俸
這才是保家衛國的志願役嘛~
把妹才是志願役首要的任務...
小樊 wrote:
  若樓住所述即事實...(恕刪)
護貝是正確的.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Monster0707 wrote:
這是我一位女性朋友在...(恕刪)10/04 更新事情已圓滿落幕,謝謝各位的關注!



按照文中所述,妨礙自由強制性侵...等等~光妨礙自由一項,有那麼簡易圓滿落幕,看起來事情不單純唷~要不要講詳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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