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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大埔地區令畫5公頃地給24戶

chin1228 wrote:
米價跟農地價格有啥關係啊
米價是有供給需求的關係
自有其市價
農地也有其市價
今天以市價四成被征收不是賤賣是啥
而且還是政府自己圈地徵收 你不賣都不行
就跟你家種出來的米我以市價四成來強買一樣
你要不要 如果不接受那你給我閉嘴
農地是可以給子孫世世代代來種的
價值怎會跟米一樣
農人自己都不團結了
難怪人家老是要拿農民開刀

米價跟農地價格無關,頭一次聽過。這跟房價與建地地價是同樣道理。居然能聽不懂。
四成可笑,根本不是四成請去更新一下就算以現今工購地價四成收那裡土地他們還是比五年前或甚至現今整個苗栗的農田均價還來的賺。子孫可以世世代代種去看哪一個會種或肯下去種。沒種過田的在旁邊喊,種田很重要。我還沒看過這樣喊的人十個裡面有九個真的捲起袖子下去種尤其是年輕的少之又少,中年的還可能比較多一點。老年的是沒得選因為他只會這樣維生,問題老了也該是子女要孝順了吧!
最強之狼 wrote:
沒種過田的在旁邊喊,種田很重要。(恕刪)


喔喔喔
仁兄您也又說到了關鍵了.....
沒種過田的在旁邊喊,種田很重要....

人家是憂國憂民愛台灣啦!別這樣啦!
「有什麼比瞎眼更糟糕的?」海倫凱勒說:「能看見卻看不見異象!」
最強之狼 wrote:
米價跟農地價格無關,頭一次聽過。...(恕刪)


您可以舉出實際數據嗎?
例如:
池上米一斤___元,池上的農地一甲___元
關山米一斤___元,關山的農地一甲___元
濁水溪米一斤___元,濁水溪的農地一甲___元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最強之狼 wrote:
米價跟農地價格無關,...(恕刪)



請問台北市的米...會比池上米貴嗎?


請大大回答..

用情(攝)的角度去窺視光(影)的世界http://album.blog.yam.com/realsky28
小R前一時日 "不小心"參加一場由政府所舉辦的<產業創新條例 說明會>,

其中關於產創條例有別於"傳統興/促產條例"之處是:

(1) 由中央管理轉授由地方政府自辦 (恩...與本文無關?!)

(2) 由"退稅獎勵"轉為"實質補貼" (額...或許 還是無關本文?!)

(3) 地方政府決定"綜合/文創產業園區"用地之後:

土地使用以<產業專用地60%><保留公設20%><餘20%可變更為住宅用地>...

對!!! 就是這20%可變更為 住宅用地~
對!!! 就是這20%可變更為 住宅用地~
對!!! 就是這20%可變更為 住宅用地~
對!!! 就是這20%可變更為 住宅用地~
對!!! 就是這20%可變更為 住宅用地~
對!!! 就是這20%可變更為 住宅用地~
對!!! 就是這20%可變更為 住宅用地~
對!!! 就是這20%可變更為 住宅用地~
對!!! 就是這20%可變更為 住宅用地~
...

魔鬼...果然就在...細節 當中呀...

產創條例最大的問題不在稅損, 而是在土地的掠奪

你不能不知道的產創條例
這件事當地的立委要負很大責任

去年就 是他跟那24戶農民保証可以獲得更好的補償

結果沒爭取到,反而比當初98%同意政府補償的農民少領錢

才發生這些事,

現在那名立委只能躲到後面叫罵,

根本不敢面對事實
>RH< wrote:
小R前一時日 "不小...(恕刪)



把產業創新條例看過再說吧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63905


第 33 條 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得
勘選面積達一定規模之土地,擬具可行性規劃報告,並依都市計畫法或區
域計畫法、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提具書件,經各該法規主管機
關核准後,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產業園區之設置。
中央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核定產業園區之設置後,應交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於三十日內公告;屆期未公告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代為公告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依第一項規定所勘
選達一定規模之土地,其面積在一定範圍內,且位於單一直轄市、縣(市
)行政區者,其依相關法規所提書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各
該法規主管機關核准後,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產業園區之設
置,並於核定後三十日內公告。
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依第一項提具可行性規劃報
告前,應舉行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各該主管
機關應作成完整紀錄,供相關主管機關審查之參考。
第一項設置產業園區之土地面積規模及第三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核定產業園區之設置面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定之。
戲演不下去..
網友沒得酸..
好無趣喔

pass
realsky28 wrote:
請問台北市的米......(恕刪)

是沒比較貴啦!但是比較容易變更成建地啦!如果台北縣市農地改成永遠不得變更成建地。我想看台北農地到底是否真有這價格。就投資報酬率來說好了一坪1000好了不吃不喝只種稻收成好要3年到4年才能回收。那告訴我一坪像台北的一樣價格的農地如果永不得變更我想知道還有人會買嗎?台北這樣價格的農地?
去看苗栗一坪一萬的農地幾乎都是快可以變更或容易變更成建地的農地。不是說農地不重要我是覺得很重要,但是這社會給農民的價格是什麼?今天農產品如果漲個2倍以上啦算真的有價值可以維生(我保證一定有人會說民生痛苦)
去看看蕉農吧!那樣的收購價可以讓他們維持像你我每天上網討論要買什麼CP值高的NB,3C產品嗎?如果要讓農地有保留價值等你願意買農產品願意付出最低現在2倍以上的價格,種田做農夫的收入一公頃農田農夫月收入保障最低有35K再來說吧!不然還是乖乖接受,因為縣民不會把你保留多少農地當作政績,只有創造多少工作機會留住多少年輕人這才會有機會是政績。
中至 wrote:
把產業創新條例看過再...(恕刪)


額 看過之後呢? ... 不懂 您要小R看什麼? 看哪邊??

但或許正是這其中的"潛在利益"引起某些人的"覬覦與心急", 所以才"漠視"抗議群眾的訴求 不是嗎?

想必昨晚 也有許多版上的大大收看了T台的21:00政論節目: 縣長現場的節目,

可是當某環保律師請縣長能夠再"依法依理 同時考量"地與當地抗議群眾多多協商(甚至約定一定期限內)時,

縣長便情緒性的冷回一句: 要不 縣長讓你做做看!

然後便更多的情緒字眼與話語 將此事件說是"政治事件""某地方立委的不符責任操作"...

說真的 小R當場便接到苗栗親戚(也算是當事者)的來電哭訴, 說道: 一切都被汙名化 被"做賊者喊捉賊"了...

縣長大人 或是 任何一位認為此事"政府立場正確者"的各位版大, 當此事是發生在自身或是自己的親友身邊時,

您 要的是: 似是而非的說法? 還是 當政者(正式)面對面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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