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935 wrote:跟台灣斷交的國家很多...(恕刪) 其實韓國沒有把中華民國的東西打包送給中國,而是1元賣給了中國如果是免費送,顯然是羞辱了台灣,如果收了錢,起碼算是按章辦事,面子上的事情做到了。
東方不敗的師父 - 西方失敗 wrote:其實韓國沒有把中華民...(恕刪) 把你買的東西被別人用一元賣給別人不算羞辱,你的見解與眾不同何況根本不是這樣,南朝鮮政府是直接將台灣購置的大使館直接撥給中共使用並限令大使館工作人員離開
1.「中華民國前大使館」位於南韓首都首爾鬧區的明洞,建於民國57年。此地與中國最早的淵源,是清光緒年間協助朝鮮政府平亂、後來當上駐朝大使的的袁世凱居住在此。甲午戰爭後被日本所占,中日戰爭結束後,所有權又歸中國之手,並成為中華民國駐韓大使館的所在地。中華民國與南韓的邦交在1991年生變,當時我國駐韓大使館察覺南韓可能和中共建交、使館被中共搶走,曾試圖用買賣先將所有權轉移給民間公司的方式保有產權,不過並未成功。中共和南韓建交後,大使館產權也依國際法繼承原則轉移給中共。2.中美斷交後,一九七九年三月九日來自奧克拉荷馬州的博倫(David Boren)參議員提出修正案,要求使我國能保有雙橡園。雙橡園自一九三○年代初,就是我國駐美大使的官邸,先是租用,抗戰勝利後政府價購成為我國財產。中美斷交時蔣介石很關心這一具有象徵性的房產,曾指示可洽請友邦沙烏地阿拉伯政府接管,但是在華府沈大使建議以象徵性價格售予高華德參議員主持的非營利組織「自由中國之友協會」,政府即予同意。沈大使在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將雙橡園、麻省大道的大使館辦公室及對門武官處辦公室,三處房舍的產權轉移予自由中國之友協會,由該會共同會長柯克蘭(TommyCorcoran)律師辦理一應法律手續。但是,美國政府認為這些房產應歸屬中共,並建議中共向法院追訴,美國務院將證明此等房產產權屬於中共。在中美第一和第二階段談判時,我們都曾向美方提出交涉,希望美方不要支持中共的主張,美方都予峻拒。博倫支持我繼續擁有雙橡園的提案提出後,白宮和國務院聽聞就大加阻止,這是他十二日二度打電話給我的原因。參議院會討論時,邱池、賈維茨這兩位外委會民主、共和黨的最資深議員全力反對,葛倫也反對,甘迺迪乃與他們共同提出修改為保障我在美國外交不動產以外的所有資產,不過經唱名表決,這些領袖們提的修正案被擱置,票數是三十六票比四十九票。博倫修正案則以口頭表決獲得通過。兩者比較之下,可見這是外交能力的問題以及有沒有錢的問題.那些用自己編的故事來仇韓的,很令人同情.
realsync wrote:雙橡園從來沒有落入中...(恕刪) 下一次遇到錢復,你可以問他:雙橡園是多少錢賣給美國人的「自由中國之友協會」?然後再問:又花了多少錢才把雙橡園從美國人的「自由中國之友協會」買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