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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英典最終慘敗」 四份不起訴+駁回判決書。2018/04/19更新-林英典過世

祝你龍年行大運,也很熱心完整貼出來

jackwow wrote:
感謝啦!律師是個年輕...(恕刪)
恭喜樓主在過年前得到欣喜的紅包!
非常棒的分享!
話說現在人,都應該加強法律膽識。
真是很浪費生命,用網路跳板就不會有事了.



想告都找不到人可以告.
這確實是今年最開心的一份禮物!心情很舒!!!!!
就單純只是引述新聞媒體的話,哪可能這麼好心弄跳板呢~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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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1年7月9日 上午4:01
批林英典著作權流氓 無罪定讞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陳建志/綜合報導〕知名生態攝影師林英典不滿黃姓男子在網站上,以他告過很多學生,就以「著作權流氓」稱呼他,認為損害其名譽,訴請黃某賠償;高等法院認為,林因著作權作品被引用,確有多起民、刑事興訟,而在新聞報導、網路討論中,也有林被指為「著作權流氓」的說法,此為可受公評之事,昨判林敗訴定讞。

林英典︰隨他去吧!

林英典昨表示,當初對引用他作品的人提告,純為維護著作權觀念,沒想到遭謾罵為著作權流氓。法官此種判決,等於鼓勵到處亂罵人不需負責,既然法官做此判決,那就「隨他去吧!」
去年2011年7月的新聞喔,那表示除了這幾年來很多人和樓主遇到一樣的事,直到最近還是有人遇到(我也是苦主之一)
免責聲明:鄉民嘴砲。

solonglin wrote:
去年2011年7月的...(恕刪)
被告的人真的很多,請問solonglin兄您脫身了嗎?

jackwow wrote:
被告的人真的很多,請...(恕刪)

感謝關心,我是去年全部結束的,一樣也是一開始被告刑事(這個拖較久近2年吧),但都不起訴,後來去年改告民事,這個比較快約3個月時間吧,最後也是到二審被判沒事,一樣有寫不得上訴
對方寫的內容,和jack兄你po的大同小異,一開始也是說什麼登報道歉,到最後,最低最少就是要求10萬(不會再降了),我的做法就是不理他,要出庭就請假出庭,檢察官或法官問要不要和解,我都說不要,都給法院判就是了
免責聲明:鄉民嘴砲。

jackwow wrote:
「法律分享-林英典最...(恕刪)


先卡位,好像很好玩...

solonglin wrote:
感謝關心,我是去年全...(恕刪)


不曉得真的和他和解賠錢的有多少人…
恭禧樓主!
也順便做個記號

jackwow wrote:
這確實是今年最開心的...(恕刪)
從癡有愛則我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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