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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治這種喜歡退貨的客人?

Liner wrote:
他每次下單都會換email,每2-4筆訂單就更換信用卡刷,但收件地址都是一樣的...(恕刪)


既然地址都一樣,那不是很簡單嗎?

在網頁的程式做點手腳,把這個地址列為黑名單,輸入這個地址後就顯示"系統錯誤,訂單無法成立".

如果要報復,就顯示"您的系統可能已遭到側錄軟體入侵,為防止您的資料外洩,將取消本此交易,敬請見諒."還可以讓他疑神疑鬼重灌好幾次...
虎斑貓 wrote:
既然地址都一樣,那不...(恕刪)


我們之前處理過一次,這位客人就發信函給我們,說怎麼可以拒絕他的訂單,他說他有訂購的權利,
還說如果不讓他訂就要告我們,說我們藐視他的權益。

我們經理後來有打電話給他,跟他說他退貨太多次,所以我們保留訂單的權利,
他說我們又沒有任何規定說不能退貨,也一直堅持他東西沒用過,所以死咬這些規定,
總之很盧就是了…
Liner wrote:
我們之前處理過一次,這位客人就發信函給我們,說怎麼可以拒絕他的訂單,他說他有訂購的權利,
還說如果不讓他訂就要告我們,說我們藐視他的權益。...(恕刪)


你要讓他以為是電腦的問題,而不是你們拒絕接單,這點技術一般網頁工程師應該都做得到的.

大公司應該都有法務,要告就讓他告嘛,法律哪一條主張人民擁有到特定私人企業消費,企業還非賣不可的權利?

你賣給他,他就有權退,這是法律保護的;但是法律沒有規定你一定要賣給他.之前戴爾標錯價而不出貨的判例應該已經很清楚了.

放心好了,打官司很花錢的,這種人多半付不起錢請大律師;有錢請大律師打官司的人反覆退貨做啥.
公司你有股份嗎??不然為啥你那麼擔心這個問題??

如果連你們主管都說沒關係了,我想你也沒啥辦法可以處理吧!!

Liner wrote:
我們之前處理過一次,這位客人就發信函給我們,說怎麼可以拒絕他的訂單,他說他有訂購的權利,
還說如果不讓他訂就要告我們,說我們藐視他的權益。


他有訂購的權利,你們也有接單與否的權利啊~
說實在的,要告你們還不見得會輸勒~

我之前有聽過一間公司,也是被澳客惡意退貨,
最後當然也是公司要拒絕他的訂單,當然也是打來亂,說他有訂購的權利等等...

那時候的值班的經理只淡淡的跟他說了:『很抱歉,依照以前的紀錄來看,我們公司的服務真的無法滿足您的期待與標準,我們真的不希望本公司的不完善服務造成您的困擾,所以請恕我們無法接受您的訂單』

澳客頓了5秒鐘後...只說了聲『喔』
就掛斷電話了~
A菜 wrote:
多一張特殊的易碎貼紙就可以拆穿他說沒有使用過的謊話,只是有沒有這個必要罷了!


100分
看他多行
消費者權益是要保障
但絕不是保障這種耍小聰明的人

Liner wrote:
我們之前處理過一次,這位客人就發信函給我們,說怎麼可以拒絕他的訂單,他說他有訂購的權利,
還說如果不讓他訂就要告我們,說我們藐視他的權益。

我們經理後來有打電話給他,跟他說他退貨太多次,所以我們保留訂單的權利,
他說我們又沒有任何規定說不能退貨,也一直堅持他東西沒用過,所以死咬這些規定,


買賣須兩者合意
以時下網購一般會先發通知郵件
但不代表買賣成立
廠商保留出貨的權利
要賣方審單之後確定要出貨才會成立訂單
如果對方確有這種行為

在後台的客戶資料歷史可資證明
視為惡意

請工程人員或將此資料參數設為違警示

為促進商業活動保障交易行為
這位客戶的行為很明顯違反這樣的原則

就算進行訴訟也未必佔的了什麼便宜

法律的問題或購物合約可請公司法律顧問研究之後專為此現象定製條款
至於客服端留意此人資料一但出現訂購行為

轉由專人熟稔一套流程應對此客戶


客服的工作就是客服
依然親切的為客戶服務

莫問前塵有愧,但求今生無悔
其實真的不用管那麼多...
東西的好壞應該也不是你承擔的吧?

只要把它當作例行公事處理掉就好了~
要不要做這個人的生意?
就像"客人可以自己選擇要到哪家店買東西"一樣!
告?
我還滿歡迎他去告的= ="

我曾經在當餐廳主管的時候也遇過幾次擺明就是來吃霸王餐的客人.有的還是夫妻檔= ="
前面三次我可以當作真的是我店裡有疏失買單.
但是第四次?
我態度就擺的很硬:
{客人!前面幾次或許真的是口味問題或我們真的有疏失我也很感謝你們提醒.但是若我店裡的食物有問題的話.
你們會吃到快沒了才跟我現場人員反應嗎? 我沒講並不代表我不知道你們私下在談什麼!}

客人當然是當場翻臉要求主管出來講我也只給他們一句話:
{在這家店.崊盃是第二大尾的.比我更大尾的就是我老闆.不知道你們現在是想怎樣?翻桌?澇人?
有啥招儘管使出來! 情ˋ理ˋ法我都絕對站的住腳!}

他們也要求老闆出面處理.當老闆來了解之後只輕描淡寫的丟了一句話:
{開門做生意這種事情是家常便飯.既然給人面子卻不要臉?那你自己處理吧!作乾淨點!}

人?我也很客氣的請他們出去並嗆明不做他們生意!


ankochiu wrote:
不....我認為樓主...(恕刪)


就我的了解,PCHOME 和 YAHOO 不論是一般的購物中心,還是寄倉的24H或快速到貨,逆物流的費用都是廠商吸收,指不過是差在誰叫宅配與對帳的時間而已。

確實,廠商在經營電子商務市場的時候,確實是把逆物流的費用給計算在內了。不過通常不是單筆的攤提,而是整筆交易的計算,並控制在一定比例內。畢竟對於通路商來說,後台還會去看退貨率這些數字,會針對這些內容和廠商進行檢討。一些通路商對於退貨率過高的商品,也會有一定的措施因應,比如說強制下架手段。


至於怎麼拒絕該消費者的交易,樓上已經有人說出正解了,就說『本公司的服務無法符合該名消費者的需求』,這樣就好了。就算該名消費者找消保官、報社、媒體、消基會,大部分也都是會站在廠商這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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