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老鵰 wrote:
在意律法?我連聖經都...(恕刪)
呵呵,什麼時候01可以談宗教的事了啊?
這樣我被關,我就沒辦法「護教」了耶?
閣下說得好極了,律法真要列出來,沒有什麼人可以作得到,至於你說為什麼十一就要守,其他的律法可以不守?
基本上我僅可以就我自己所知的回答您,我想教會可能會有其他的講法。
律法的功用在於教人知罪,而不是用於遵守的,我們沒有人可以因著遵守律法而得救,事實上強調人可以因遵守律法得救才是惹神憤怒的事;
我講十一的時候是先講到典故後講十一的用意,到現在教會仍然沒辦法強制信徒奉行十一,而我們沒有人可以這麼說:你沒有奉行十一,所以你不能進神的國!如果你看到我強調,這是上帝的律法,是一定要遵守的字樣,請您指明出來,我前面說了一大堆,就是在跟大家說這個典故。
現在教會仍然、以後也不會!強制信徒一定要奉行十一奉獻,否則不能上天堂,如果有任何一個教會這麼要求,那就是「異端」,因它違反了基要真理中的「救恩論」,同理,教會同樣也無法強制你不能有婚前性行為,更不可能說因為你有婚前性行為,所以你進不了神的國。但教會也不會因此就說婚外性行為是對的事。
一切在乎你對上帝的「信靠順服」,你和上帝越親密,關係越好,你自然就願意捨棄不討神喜悅的事,保守自己的身體,你領受上帝的恩典越多,你本來就不會在乎十一這條規定,反倒你會更願意奉獻。
至於您所提的各樣律法,就我所知,有些律法的規定有其歷史背景,也有其「精意」,字句教人死,精意叫人活,你得懂得聖經所提每件事到底是在講什麼,而不是拘泥於文字因著陷入律法主義的泥沼中,這就是為什麼法利賽人被耶穌責備的原因。有些規定在使徒行傳當中,彼得所領受的異象中,已經得蒙潔淨,並且主說:主所潔淨的,你不可輕看!關於禁止脂油,這再在說明了那時上帝對以色列百姓的慷慨,既要獻祭,可以吃的肉都給人吃,唯獨沒有用的脂油,則拿來燒掉。豈是耶和華需要脂油?實在是人要藉著獻祭等的外在行為來表達面對自己的罪悔改之意,而現在不也証明了脂肪對人的害處?可是當時的人可不明白為什麼不能吃脂油!只能用律法的角度來看事情。
關於血,則又有另一背景,當時迦南人的習俗(甚至不用說迦南族,華人不也有這樣的觀念)吃啥補啥的概念,上帝嚴嚴地禁止吃血,主要的用意在教人信靠神,而不是迷信什麼吃血能治百病的怪謬理論。重點還是在「信靠上帝」,以上許多人只願著重在人是否違反了教條,而不知道更重要所要強調的意思,
當我們死守人能不能遵守這些律法,我們就陷入了律法主義中,如同法利賽人一樣,整天想找耶穌違背律法的証據,我們不能不否認我們常常拿這些教條來衡量人是否遵守多於承認自己的罪,這世上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這經相信你也讀過,如果閣下要拿什麼律法來挖苦教會的人,只能說:您可以繼續選擇做拿尺衡量別人的人,但也可以選擇每天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不義,並且自己是需要上帝的罪人,而我呢?我想我願意選擇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