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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果風波

juli wrote:
相信律師?個人覺得她是用律師來當要錢的藉口;可是貪心這件事是無法抹煞的。...(恕刪)


這不過是你的個人觀感

你的自以為是才是無法抹煞
weison1207 wrote:
這種回答,有回答等於沒回答,就像投顧老師說買低賣高一樣,
要就直接舉例,不要用這種絕對不會錯的論調

沒辦法啊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當然要極力避免囉
不然換你來證明如何?
證明未開化國家比已開化國家,更喜歡漫天喊價讓人家來殺

這幾個例子你覺得如何?
美國童子軍性侵案,受害男子求償約4.4億元台幣
不滿銀行服務品質,美國男子求償天文數字,一萬七千八百四十億兆
iPod口袋內爆炸,美母求償22.5萬美元
洗丟褲子美國法官索賠五千四百萬美元

會回這段呢
只是因為我不認為漫天喊價只有未開化國家會作,已開發國家不會
沒什麼其他意思



weison1207 wrote:
我上面那兩句話,為何會讓你覺得要扣掉懲罰性賠賞阿,
我的意思是他很多懲罰賠賞金額都是天價,但那不是亂開的,是故意開的,跟未開化那種開高讓你殺是不一樣的,
是你解讀能力不好,還是我表達能力不好阿???

所以我舉例得避開懲罰性賠償不是嗎?
因為你認為懲罰性賠償的天價都是合理的,跟漫天喊價不一樣

我是這麼想的
許許多多的案例
你不會全都知道對方是為了什麼才開出天價賠償金
懲罰、報復還是坑一筆,或者是皆有?
如果對於國外的案子可以認同的話,或者是贊同懲罰性賠償的精神
那為什麼這個例子不呢?

難道國外坑錢應該,國內的就該死?
而且怎麼知道這案子就是為了坑錢呢?
可能是其他原因也不一定啊

或許事後證明我是錯的
但我實在無法像前面幾位一樣輕易下定論
elicse wrote:
隨便在大陸網站找了幾幅金魚的國畫,長得都差不多啊。
...(恕刪)

身體差不多
尾巴每隻都不同呢

澄果有爭議的魚和原告畫的魚

身體的弧度一樣~尾巴的開口和開口角度~以及開口的弧度幾乎完全吻合~

叫10個人來畫尾巴~開口都不一定一樣的~更何況開口角度還有弧度~
lecod wrote:
不然換你來證明如何?
證明未開化國家比已開化國家,更喜歡漫天喊價讓人家來殺

這幾個例子你覺得如何?
美國童子軍性侵案,受害男子求償約4.4億元台幣
不滿銀行服務品質,美國男子求償天文數字,一萬七千八百四十億兆
iPod口袋內爆炸,美母求償22.5萬美元
洗丟褲子美國法官索賠五千四百萬美元

會回這段呢
只是因為我不認為漫天喊價只有未開化國家會作,已開發國家不會
沒什麼其他意思

不管對錯如何,有具體的事才能討論下去,
首先我沒說美國人都不會錯,就以你上面舉的例子來說好了

2.不滿銀行服務品質,美國男子求償天文數字,一萬七千八百四十億兆
4.洗丟褲子美國法官索賠五千四百萬美元
2跟4就不討論了,因為我也不覺得他們的level比這次事件高,我也不會站在原告那邊,基本上看報導,法官也不是站在原告那邊,

3.iPod口袋內爆炸,美母求償22.5萬美元
這是不是漫天喊價,在台灣看起來像是,在美國或許就不是了,要看判決結果,我覺得那是有機會的,

1.美國童子軍性侵案,受害男子求償約4.4億元台幣
這看起來很像漫天喊價,不過目前的訊息很少,沒辦法下定論,或許他跟2.4是同一種等級的

撇開上面這種特定例子不說,為何我說未開化國家喜歡漫天喊價,舉個例子,
你到中國或泰國等國家的市場交易,(這應該是最能代表那個國家的地方了吧),你會照他的定價買東西嗎?不殺價好像是凱子,殺五成搞不好她還賺很多,
因為這種心理,我到日本也曾想殺過價,還被店員笑,說他們的價格都是一樣的,這就是為何我會說未開化國家喜歡漫天喊價,
"至於已開化國家的人不會漫天喊價",我絕對不會說這種話的,因為那是不可能的,就像上面那2跟4那兩個例子一樣,什麼樣的鳥都會出來,但是比例上會比未開化低很多,

lecod wrote:
我是這麼想的
許許多多的案例
你不會全都知道對方是為了什麼才開出天價賠償金
懲罰、報復還是坑一筆,或者是皆有?
如果對於國外的案子可以認同的話,或者是贊同懲罰性賠償的精神
那為什麼這個例子不呢?

難道國外坑錢應該,國內的就該死?
而且怎麼知道這案子就是為了坑錢呢?
可能是其他原因也不一定啊

這件事我的確草率了點,或許原告對澄果有其他不知名的原因,才要求這麼高的賠償金,
不過我看到新聞的第一想法就是,1.大撈一票 2.借此出名,如果伊娃娜西知道其他動機,麻煩出來補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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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補充一下上面四篇的相關報導
美國童子軍性侵案,受害男子求償約4.4億元台幣
美國童子軍性侵案,受害男子求償約4.4億元台幣
【張翠蘭╱綜合外電報導】羅馬天主教會兒童性侵醜聞風波,未隨著教宗前天道歉平息,瑞士天主教會前天表示,正調查10件投訴案,成為最新揭發性侵幼童醜聞的國家,荷蘭天主教會亦承認,本月已接獲1100件指控神職人員涉嫌性侵兒童個案,最早溯及1950年。
另外,美國童子軍傳出性侵醜聞,奧勒岡州一名37歲男子於1980年代初,曾遭童軍助理隊長戴克斯性侵,多年來出現精神問題、吸毒、且多次失業,因此向法院提告,向美國童子軍協會求償約4.4億元台幣。
男子的律師克拉克指出,童軍協會一直保有大量被稱為「變態檔案」秘密文件,記錄歷年來童軍領導人對幼童性侵事件,截至上周五至少有1247份文件,部分文件可望於24日審訊中公開。
淫神父性侵逾百童
而自愛爾蘭天主教會性侵兒童醜聞曝光後,類似個案接連在教宗家鄉德國、奧地利、荷蘭等國浮現,教宗本篤16世前天向愛爾蘭受到性侵的教徒道歉,但受害者指這並不夠。根據一份愛爾蘭政府委託的報告,有1名神父坦承性侵逾100名兒童,另1名神父則吐露25年來每兩周會性侵一次。這起醜聞令人民震怒,59歲婦女歐哈拉怒稱:「以身為愛爾蘭人為恥!」
童軍蒙塵
美國童子軍也傳遭性侵,事件紀錄原列機密,預定下周曝光。




不滿銀行服務品質,美國男子求償天文數字,一萬七千八百四十億兆
不滿銀行服務品質 美國男子求償天文數字
美國一名男子不滿銀行的服務品質,向銀行求償,只是他提出的數字太大,美國數學家都覺得不可思議。
這名男子叫奇柯。上月他打電話給(美國銀行)紐約分行,查詢支票的事,接電話的女職員沒有回答清楚,奇柯以為支票被銀行沒收,惱羞成怒,是向法院提出告訴,要求(美國銀行)做出賠償,索賠金額是一萬七千八百四十億兆。除了這個天文數字,(美國銀行)還必須立刻賠他兩億美元,要求第二天就匯入他的張戶。
美國數學家卡培爾說,奇柯要求的數字,等於在1後面加上21個零。這確實是天文數字。除非(美國銀行)在所有星球都有分行,否則不可能有這麼多錢。
法院法官要求奇柯,在十月23號前提出解釋,說明他如何算出(美國銀行)應該賠償他這麼多錢,如果奇柯提不出合理解釋,法院將拒絕審理他的訴訟。


口袋內爆炸,美母求償22.5萬美元
【大紀元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韓婕編譯報導)美國俄亥俄州一名16歲少年將iPod Touch放在口袋裡,播放器突然爆炸,導致他大腿燒傷。少年的母親安楚巴斯(Lynette Antrobus)於週三向俄亥俄州法院提起告訴,向製造商蘋果公司(Apple)索賠22.5萬美元。

據科技新聞報導,該名男孩在去年12月4日坐在課堂上上課時,放在褲子口袋內的iPod touch突然爆炸,並引燃褲子。爆炸後的火,從口袋延燒並熔掉尼龍內褲及大腿,造成了該男孩大腿二級燒傷。

安楚巴斯向俄亥俄州南區法院控告蘋果公司及區內蘋果分公司的10名職員, 要求超過15萬美元的賠償(傷害補償、律師費用各半);因為他們的疏忽導致她的兒子身體上的極度痛楚外,還留下了相當巨大的心靈創傷。

這次爆炸事件令人擔心的是,這台iPod touch當時是在未開機的狀態。此事件或將影響蘋果公司的iPod touch銷售。

對此,蘋果發言人以該案件正進行法律程序,拒絕評論。



洗丟褲子美國法官索賠五千四百萬美元
美國華府行政法官皮爾森被洗衣店弄丟的一條西裝褲,求償五千四百萬美元(約新台幣十七億七千萬元)的官司,華府特區法官二十五日作出判決,被告洗衣老闆並未觸犯原告主張的消費者保護法條款,不必賠償任何金錢,且法庭訴訟費用一千美元由原告負擔。
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地院法官皮爾森,於二○○五年將一條藍色與紅色條紋相間灰色長褲送到一家南韓裔鄭姓夫婦與兒子經營的洗衣店乾洗,但店家把他的褲子遺失了,拿別人的褲子給他,於是皮爾森要求店家賠償一千一百五十美元。數天後店家雖找到褲子,但皮爾森以不是他的褲子為由拒收。皮爾森認為,店家招牌上「保證滿意」標語,誤導像他這種在該店有不愉快經歷的消費者。

據皮爾森估算,「保證滿意」在店家招牌上掛了四年,以每日一千五百美元計算求償金額,並分別對鄭姓老闆一家三口求償,將金額再乘上三倍;另,還額外要求賠償一年一萬五千美元,作為他十年內租車到別家乾洗店送洗的費用。因此,遺失的褲子加上他所蒙受的精神損失,老闆必須賠他六千七百萬美元(二十二億元新台幣)。這起官司提出後,由於原告身為美國行政法庭法官,而對方只是憑勞力餬口的南韓移民,不但全美輿論大譁,國際媒體也競相報導,引為美國酷吏訟棍當道的最佳寫照。

由於輿論對皮爾森的「天價褲子」惡評不斷,他因迫於壓力故作慷慨,表示老闆只要賠他因為信賴「保證滿意」廣告所蒙受的傷害,遺失的褲子就不用賠了,求償金額減為五千四百萬美元。對此,華府高級法院法官茱迪絲‧巴特諾夫作出裁決,洗衣店雖然沒有提供滿足皮爾森對店內招牌所期待的服務,卻也沒有違反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消費者保護法。法官指出,合理的消費者不會把「保證滿意」解釋為商家必須滿足顧客不合理的要求。因此,判決皮爾森敗訴,訴訟費用由皮爾森支付。法官還表示,他將考慮下令原告皮爾森幫被告負擔律師費用。
大酥團最高絕學,無視大法,,,
一個是出目金, 一個是琉金,
金魚都長一樣嗎 ?
看看它們的眼睛吧 !

不一樣品種的魚,
眼睛部分都不一樣,
怎麼畫出來的圖都一樣 ?


elicse wrote:
隨便在大陸網站找了幾...(恕刪)


同一幅畫裡面 .... 金魚的品種都不一樣吧 ?

最明顯的就是眼睛了不是嗎 ?
memgyu wrote:
如果單純的是元素相同...(恕刪)


抄不抄都是個問題..但是今天你把抄來的東西當賺錢工具這樣對嗎??要改也要改多一點阿..這樣的做法不被告也是還好而已..幫那條魚多點水流的感覺不是更好嗎?或是轉個方向或是讓身體扭曲應該不會有人說是抄的..

再說500萬.還不因為橙果有名..樹大招風阿..不是這樣說嗎? 況且那條魚我還在某免費圖庫看過..這...
dslme wrote:
身體差不多尾巴每隻都...(恕刪)


同意+1..所以被告會勝訴不是沒原因..況且在一間有名的設計公司下該承擔的會更多.就應該更小心自己的作品.而不事放任旗下設計師亂搞..這次友柏兄應該學到點教訓..再開會時會更小心了.
小光 wrote:
同意+1..所以被告會勝訴不是沒原因..況且在一間有名的設計公司下該承擔的會更多.就應該更小心自己的作品.而不事放任旗下設計師亂搞..這次友柏兄應該學到點教訓..再開會時會更小心了....(恕刪)



所以被告會勝訴不是沒原因?????




先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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