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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對岸擊斃一個挾持女童的歹徒.......

hadv wrote:
剛剛看到新聞對岸用狙...(恕刪)


廢死團體快去快去
clws wrote:
大陸就是大陸
一點程序正義都不懂
公安應該先口頭勸告
然後狙擊手也應該對空鳴槍示警
程序作足再爆頭才是文明國家的表現
上天有好生之德
指揮官隨便下令爆頭是違憲滴..


想請問您如果您是警察匪徒拿刀砍您您是先對空鳴槍警告還是打匪徒,挾持人質警方都是先包圍規勸派談判人才來規勸等到無效才會擊斃匪徒。
這有殺雞儆猴的作用

以後就很少人敢在大陸挾持人質

那像其他國家~一有人質就在那盧半天~所以常常發生人質事件

有人質有希望談判

在大陸就不一樣了~有什麼好談的~去死吧

呀~伊爹

そんな装備で大丈夫か? 呀~伊爹
真正的一击必杀,是攻击脑干。
当然,普通人被枪打中躯干和四肢,基本上就丧失行动能力(只有痛的在地上打滚的能力)。
但是在感觉到疼痛前零点几秒时间,理论上还是够杀死一个人的。
直接爆头的话,人基本上立刻就死了,但是脊髓还会有反映(类似抽搐一下之类的),这个动作用刀杀人时来不及了,可是可能会手指抽搐扣动扳机。
所以对付持枪威胁人质的歹徒,一击必杀的办法是爆后脑。
殺人果然令許多人興奮,當然這次是殺了個所謂的壞人,對岸死刑犯多到連器官都可以挑了,品質不好明天還有,台灣一堆人去換,我看台灣乾脆自己多殺點,反正一堆人需要,死刑犯哪夠用。

當有人養的狗看到一隻流浪狗要被殺了,很興奮的說,該殺!!~~其實都是多說的,改不該殺那裡由狗決定!!

如果一個社會死刑犯越來越多,那是死刑犯個人的問題還是社會的問題,對岸的社會制度有沒問題哩??
當殺狗的人覺得殺不能解決問題時,狗自己會如何想??
可以請大家討論槍擊人體的結果論就好嗎





sunfish001 wrote:
殺人果然令許多人興奮...(恕刪)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我們人民是狗囉??

那誰是人啊?

是你們所謂的神嗎??

不好意思咧 我不太相信那些怪力亂神的

想當狗?? 乖 你自己去當就好喔~~~~

ducking wrote:
想當狗?? 乖 你自己去當就好喔~~~~


+1,拿人命跟狗命比,此論調真的OOXX........

sunfish001 wrote:
當殺狗的人覺得殺不能解決問題時,狗自己會如何想??


乖喔小白...不乖~冬天就殺來吃
ducking wrote: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我們...(恕刪)


是某些專業的人來代替囉,難道閣下來決定嗎??閣下自問很理智嗎??

殺生的事沒必要高興,殺死刑犯也一樣,殺狗也一樣,閣下是不是狗也一樣。
tangi20 wrote:
+1,拿人命跟狗命比...(恕刪)


閣下真的很淺,不是萬物平等嗎??舉例罷了,很多狗命比人好哩,不過閣下也是個生命,我一樣很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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