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能不能說一說你與嫌犯間的交談?
答:太冗長了,我談些要點吧。第一,匪首邱和順當著首席檢察官劉學魁、林朝榮、蔡添源等多位檢察官的面,向我道歉,並說:「希望法官判我判重點。」然後在眾人面前交代一切細節。第二,我問余姓嫌犯,最後一通電話是不是他打的,他竟然能複誦他電話中講過的話。第三,大姐頭吳淑貞在大批媒體記者鼓勵她「說實話」(翻供)時,突然下跪,握著我的手,痛哭失聲,向我真誠道歉。
問:你如何認定他們確實犯下陸正案。
答:
第一,有五位嫌犯個別與我談犯案經過,相互之間沒有一絲矛盾。
第二,在個別現場表演時,他們能在廣大的新竹苗栗地區,指出同一個電話亭,說是第一個發話處。
第三,他們能說出交贖那夜,與陸母在黑暗中的對話。
第四,他們分別都能指出交贖的陸橋。
第五,他們個別均能描述包裝屍體的材料。
第六,他們個別均能帶檢警走到棄屍的海灘。
第七,他們紛紛向我下跪道歉。
第八,檢察官和我不可能刑求他們,所以他們的自白,絕對可信。最重要的是,自白之間沒有矛盾。
第九,勒贖的電話錄音,一聽就知道是邱、余兩人,不靠儀器就能聽出,儀器也證實是他們。
第十,他們無人能通過測謊機。
http://scynic22.blogspot.com/2010/09/blog-post_4126.html
PS: 唯一證據母帶遺失了, 有副本, 但不能當證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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