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美國..郵局因為他所屬的設施設計不良造成別人身體上有受傷郵局的主管是有可能被抓去關的...以上我聽你出張嘴,一點法學常識都沒有郵局上位主管機關是交通部你可以向交通部提起訴願打國賠的話,個人看法有點好笑為人父的 頭腦思維不該如此因為 造景在於室內了並不是在樓梯上吧如何說郵局有疏失呢你為人父的疏失會比對方小嗎何況他人在你後面 你如何知道他是踢到石頭還是自已白目,小孩子愛亂亂跳跳很正吧的自已不顧好~今日你兒子人沒事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事故分析災害發生經過描述: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基本原因:追蹤檢討改善:意見:以上你會發現,兩造都有責任.(小孩年紀?是否安心放他一個人爬樓梯?)不過,若有不安全的環境,可以跟郵局反應,以避免類似情形發生.而提到若要訴訟就是個人自由了.
您小孩滿十八歲了嗎,還是他要去郵局辦事情呢?帶一個小孩去他根本不該出現的地方不是挺奇怪或者貪圖自己方便沒人照顧就順便帶去要是您受傷我一定支持您告郵局但是行政機構,郵局這些本身設計就是給成人使用的要不然到處加軟墊什麼的,您身為父親知道小孩在家裡一些防護措施以後從郵局到總統府都要改了,最好還要黃色小鴨圖案的是吧連找不到哺乳室都能告了您的行為就像把三歲小孩帶到泳池,小孩一翻身落水了,再來告游泳池沒註明小孩不會游泳一樣要是我是社工看到您這篇文章我會去拜訪您,然後告您沒有看管小孩行為能力
穿西裝的流氓 wrote:請問台北市的馬路有全部設計良好的嗎 為甚麼負責的人不會被抓去關? 按照你的邏輯我大膽的推想,從我記憶中當過台北市最高行政首長, Young Gun, 阿輝伯, 水德, Koala, 大洲, 阿扁, 九爺, 斌哥......這些人如果都被抓去關......刺激喔!
大家都還沒看到照片就隔空審判會不會太急啦...應該還是要先看照片吧?假設郵局電動門一進去, 就真的來個會滾動的石頭做成的健康步道, 那不摔死才怪...這樣當然是郵局錯.(我只是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 我也不認為會這麼扯啦~)所以還是真的要看照片才準吧....揪竟~ 是郵局逼人走歹路, 還是樓主兒子開創屬於自己的道路....至今還是一團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