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撞了人,駕駛跑了,不算肇事逃逸??

超級不行者 wrote:
不論是不是肇事逃逸,...(恕刪)


至少報導小胖飆高音,信義幹線公車, 不會有人請他吃土豆吧...
電視台被"關切" , 也是敢怒不敢言罷了.....


現在在拖延時間,只是肇事逃逸的人在設立" 停損點"
整件事情的後續,幕後導演正在規劃協商中...
jazzycat525 wrote:
至少報導小胖飆高音,...(恕刪)




繼續頂
努力頂
不要讓他沉了

以後如果自己的親友不幸有類似的遭遇(希望永遠不要)
也是需要雞婆的網友發揮網路輿論的力量
幫忙監督我們努力工作的警察盃盃


話說回來 媒體這次怎麼這麼沉默
不準捏我的下巴
繼續頂....不讓此文這麼快沉默...此事各界也該多注意後續發展
LS843 wrote:
話說回來 媒體這次怎麼這麼沉默...(恕刪)


當年「鄭太吉」的那種感覺又回來了!
palmman wrote:
當年「鄭太吉」的那種感覺又回來了!

看來不是地上司法系統辦鄭太吉案, 就是地下司法系統辦劉邦友案!
我也懷疑此案另有內情
但卻不見警方偵辦
上數字周刊了
5頁
大家快去看


超級弔詭的辦案程序...
AQ wrote:
上數字周刊了5頁大家...(恕刪)


超級弔詭的辦案程序...


辦案程序若有一隻手伸進來
此時警察的辦案方式就會有所不同


目前設定的劇本大致如下:

1.由警察這邊發佈證明是那位頂罪的駕駛開車的
2.警察依規定調查所有監視器皆無發現肇事者
3.各大媒體已被要求不得主動發佈此新聞




實際上目前大家懷疑的方向就是:
有某位重要人物酒駕撞到別人,丟下車子人跑掉,找自己的駕駛頂罪!!!! (這種"常識",只要國小有畢業的人,應該都懂吧...)
連結壹周刊之報導
張榮味座車肇事 司機頂罪 生疑


節錄部分內容:
黃事後辯稱,因氣囊爆開受傷就醫,但遭醫院否認,且他公開露面時臉上無傷。另目擊者指稱,肇事車輛有濃濃酒味,但警方說黃的酒測值是零,受害者家屬強烈質疑「黃子倫是頂替的!」


這起車禍在雲林引起熱烈討論,地方人士尤其不解,為何黃子倫肇事後未立即報案,反而是通知車主,即亦是張榮味的貼身祕書陳怡樵前來處理?此外,包括張系議員,還有張榮味女兒張嘉郡服務處林姓助理,也開著張嘉郡座車到場和醫院關心案情,獨獨肇事者卻先行離開。張系人馬在車禍當晚種種不尋常的舉動,已引起地方人士議論紛紛。
案發後,雲林縣警局斗六分局副局長莊森賢,在第一時間表示:「車子還在現場,不算肇事逃逸。」此一說法引來諸多揣測;加上承辦本案的斗六分局交通事故處理小組警員鍾海龍,在尚未完成筆錄等車禍事故紀錄前,就突然請假三天,之後又延長為五天,更加使人懷疑本案是否有其他外力介入,才連警方都出現如此離譜行徑。


雲林警方指出,趕抵現場時,只見肇事的賓士車停在現場,車內卻空無一人,不久,張榮味貼身祕書陳怡樵趕到,自稱車主,並指稱車子是黃子倫開的,因安全氣囊爆開,頭部受撞擊、胸部受傷,打電話向他求救,於是他先送黃到台大雲林分院救治,之後才返回肇事地點。
警方表示,有到台大醫院雲林分院,對黃子倫進行酒測,他的呼氣測試值是零。
斗六分局發言人、副分局長莊森賢,九日面對詢問是否有肇事逃逸問題時,竟語出驚人地說:「(黃子倫)受傷先去醫院就醫,應該不算(肇事逃逸),因為他的車子還在現場啊!」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卻表示,並無黃子倫的就診紀錄,連醫院的護理人員都透露,當晚並未看到黃子倫。


雲林縣警局包庇特權之行徑粗慥明顯,
且故意以錯誤之法律訊息包庇並誤導一般社會大眾,
此違法行徑民眾應大力譴責,
讓警方惡劣行徑受到應有之處分。
168hoya wrote:
繼續頂....不讓此...(恕刪)

這篇果然就這樣沈下去了,(到了第3頁才看到)
希望偵辦此案的檢察官能勿枉勿縱,
將真相查出來. (不知道我是不是期望太多了..)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