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qz wrote:問題還是出在法院的判決(執法過當怎麼界定?)...(恕刪) +1老實說,台灣人真的死好,活該.....警察執勤碰撞到嫌疑犯,一堆人就罵的要死,什麼執勤過當一旦自己家人被人傷害,就又說警察在幹什麼?米蟲、浪費納稅人的錢....警察跟老師一樣,應該說所有職業都一樣,反正有人看我就做個表面給人看私底下就是想辦法打混摸魚怎麼放牛吃草......自己造成的社會風氣,自己和自己的子孫就去承擔,不要在那裡抱怨!!!!!!!
lqz wrote:換言之,問題還是出在法院的判決(執法過當怎麼界定?)、民眾支持的方法(家長找民代,你我都只會看看新聞說爛飆仔死好,誰去支援警察?)...(恕刪) 沒辦法啊.咱們台灣又沒有"法官法"一些爛法官又不能拉下台...
我沒讀書 wrote:有奇怪的檳榔攤 台南的檳榔攤很NICE的! 尤其是"小野貓"三年沒回去了!不知道小野貓是不是還在耶我覺得還是深夜問題多啦!晚上還是在家乖乖睡覺就好啦!上上,打打嘴砲!這樣不是也很愜意嗎??
對飆車族用鞭刑 我是很贊成 一天鞭10下連續打 1個星期另外 把機車永久性扣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鞭刑+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飆車工具-->法院沒入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