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

家屬質疑是警察攔檢追捕才導致意外發生........

無照駕駛 又未戴安全帽


遇到臨檢還烙跑


被撞死剛好而已吧


只是撞到她們的貨車司機真倒楣~

有次我朋友也是被警察追到全身都是傷一樣照開單,車子傷痕累累人也傷痕累累警察也照規定來一樣開單

怎這兩位少女被警察追到出車禍,警察如果真的掉頭就走,為何不開單?追少女是照規定且少女無照錯在先,那這樣果真看到少女出車禍也要開單吧,怎就跑了?可見警察並不是要追查嫌犯,只是一般無照沒帶安全帽而已,如果是何必追成這樣,如懷疑他們是嫌犯機車是贓車或要查什麼的,怎追道出車禍因該警察很高興不用追了,為何要調頭走人?

chang578 wrote:
那2個16歲的少女會...(恕刪)


那2個16歲的少女會死亡

就是因為這種家長害的

+1

家長沒有姣好小孩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frankie0614 wrote:
貨車司機不見得有刑事...(恕刪)



你確定他會沒事嗎
光業務過失致死這條公訴罪
就足以讓他傷腦筋很久了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586823&tnum=46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看到蘋果

沒看過上面那個就是

圖片很可怕

相信很符合大家口味

我不是要幫她們護航 本來就她們有錯在先

但這樣的穿著難道看不出只是小屁孩而已

不用窮追猛打吧
靈異聖鬥士Ω天秤童虎 wrote:
你確定他會沒事嗎光業...(恕刪)


刑法第十二條規定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檢察官會衡量結果

目擊者證詞及其它證物去作判斷

而決定是否起訴

就算起訴

法官還是會依刑法第57及第 59條等等而斟酌量刑
------------------相關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95年度交上易字第65號刑事判決:
(車禍事件業務過失致死-無罪刑事案例)
被害人冒然左轉侵入被告車道內之危險駕駛行為,
使被告無充足反應時間以採取避煞措施,衡諸一般客觀常情,
對被告而言,實屬無期待可能而不具可責性,
被告即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所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可言,
與刑法過失之要件有間。
此外,本院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有如公訴人所指之過失傷害犯行,
則被告被訴之犯行尚屬不能證明。
pwchpwch wrote:
http://for...(恕刪)


家裡和公司沒蘋果是對的,
照片太誇張了.

不過,從照片看二個女孩的樣子,
人已過去了,就不批評了,
或許戴個安全帽就不會往生了,

但警察看到她們,不追才是在混,
追到出車禍,正港雖小的是貨車司機.



咕咕咕01 wrote:
幹麻逼到狗急跳牆死掉...(恕刪)


應該是你才腦殘吧

警察如不追 , 你又說警察不盡責

看了照片也還好吧!
又沒有血腥到哪去!

不過撞擊力道還真是大阿,機車四分五裂,車殼噴的超遠的.
家屬怎麼不乾脆說

我家女兒很乖,一定是被警追才一時慌亂騎上機車亂跑
  • 2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