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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提離職,2/5走很過份嗎?(我是補習班老師)

不負責任再+1。

我以前也遇過一個,
也是三天前告知。
三天內還包含兩天假日,
那個班還有1個月才結束上課。
當時找人接手也是找到瘋掉。


YoonYulSica+Krystal+Suzy+Juniel+IU+Jiyeon Nana!!
也許那位老師覺得
自己的價值就是:一個三天就可以讓別人取代的人力
eclose wrote:
在其他討論區看到的,...(恕刪)


枉為師表 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離職要提早一個月提辭呈 難道不知道嗎

退出教育界吧 連做人的道理都不懂的人 不要去教書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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