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xon Hsieh wrote:
我是憲兵退伍
以前卡哨不論是手槍還是步槍,都有實彈
遇到這種事我覺得沒有不開的道理
因為槍被搶走的話兵就當不完了
搞到被佔領,只能說無能
我家住板橋,記得以前光復橋去回兩端都有憲兵站哨,好像差不多快10年前吧,發生一件殺兵奪槍事件後就徹哨了,就是因為你有子彈所以歹徒會更兇狠的行動,怎可能給你機會還擊開槍,況且當時是兩名憲兵,另一名看到同儕死了傻在旁邊看歹徒揚長而去(手上拿的可是自動步槍耶...也不會掃射一下歹徒)
bernie3208 wrote:
用槍時機
1當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
2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鎮壓時。
3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時,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4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5要犯逃脫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用槍時機:除了第5條外..其他都符合..
難道海巡都沒有這些東西嗎?
lihanlu wrote:
唉,換作日本人作戰失...(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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