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後面幾點呢?Roger999兄也支持隱瞞事實?支持開分身唱雙簧?……

康士坦丁 wrote:
好!就為了Roger...
《重點來了》
三、樓主在事發後「第一時間」完全暗砍,甚至拖了一、二個月才上網爆出來,為什麼?
像Roger999兄說的,如果是為了讓「這類資訊廣為人知也許就能救到無知的人」
那更應該在第一時間就趕快上網爆料,甚至立刻通報衛生單位去查驗,而不是私下去找星巴客談賠償。
四、上網爆料時還選擇性描述,完全略過關於賠償的談判內容。
不是不能要求賠償,在第二點裏小弟也表明過,至少我個人認為,賠個300萬絕不過份,
問題在於樓主刻意隱瞞網友的心態。一開始就說清楚反而沒這些問題。
五、就算對賠償金額(300萬)有意見,那也是另一碼事。但重點是在…
....(恕刪)
莎度 wrote:
會查IP的人還蠻厲害的
經常有熱心人士發揮專長協助破案
對社會確實蠻有貢獻的 ...(恕刪)

莎度 wrote:
有些特定網友刻意扭曲事實
宛若網路霸凌
只會令人反感...(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