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角度來看, 生命的確是值得珍惜的, 即使是大壞蛋也是一樣,只是想著處罰還不如想想他們還能為社會做什麼,比如目前的各種疾病, 如癌症的各種原因和治療研究, 傳染病的研究及防治...等等最缺乏的就是人體試驗結果, 因為倫理之故平常也不可能拿人研究記錄,只能拿動物研究, 但動物和人基因相差甚多,如果免除他們死刑, 終其一身來為醫學做研究, 也算是一種教化方式
簽了名就是造了業~~~~這是我猜的啦 , 沒有人想做最後那一個簽名的人 ....可是為什麼不立法判死刑後幾天內執行或是幾天內未上訴就執行 , 這樣就不用法務部長簽名了呀~~~把一切都規章化 , 這樣就不一定要多一個蓋章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