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1126 wrote:這不就是人性嗎只不過...(恕刪) ---------XD,錯別字----------↓你說的是 理、義、廉、恥中的恥嗎?我好奇的是,在台灣功利掛帥的現在,消失的只有最後一個字嗎?TO hsnu500大,好樣的,你們家家教真不錯... (^_^)b
huangyi wrote:如果沒這條法律的訂定以台灣人的道德來說這筆錢我相信還是會回到失主的手中多了這一條法律反而造成人性的貪婪印象中是去年才訂定的真不瞭解訂定這條規定的意義在哪裡 很久以前就聽過有這條法律, 不是去年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