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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PO負評文要被告了(愛主馨香廚房) 10/2更新

BLackWang wrote:
從信仰的觀點來看
羅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如果店家是基督徒,我的答案是寧願閉口受虧欠也不虧欠人
但如果真的不好吃或是用過度虛華的包裝廣告

那應該要謙卑的接受批評指教,這樣才會見證神的榮義
愛主馨香
應該是要散佈神的愛的馨香,提告算是彰顯神的榮耀與大能嗎?
還是虧欠了神的榮耀呢?

大動作提告之舉不過是 [此地無銀三百兩] -- 不打自招.
BLackWang wrote:
從信仰的觀點來看
羅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如果店家是基督徒,我的答案是寧願閉口受虧欠也不虧欠人
但如果真的不好吃或是用過度虛華的包裝廣告

那應該要謙卑的接受批評指教,這樣才會見證神的榮義
愛主馨香
應該是要散佈神的愛的馨香,提告算是彰顯神的榮耀與大能嗎?
還是虧欠了神的榮耀呢?

+1
馬可11:25
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 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
馬可11:26
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 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以弗4:32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店家若是基督徒~ 請回去禱告,祈求 主饒恕你的過犯吧。
這年頭什麼都有,不知道吃完這些餐點
會不會見到上帝

我最痛恨的就是打著宗教的招牌
做商業行為
既然是信主,就應該行善
怎麼能讓客人付錢呢?

不知道耶穌有沒有申請專利商標
我想去幫他申請一下
打個侵權官司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強者嚕啦啦 wrote:
等等我有問題!!!首...(恕刪)

看了照片
先不論好不好吃
請問有人會想花500多去吃嗎
我真的寧可去吃夜市的耶
只看相片
真的感覺不出五百多的價值
或許是做口碑
不是賣門面的吧
呵呵
會嗎?我反而覺得500元的牛排賣相還好耶
但只看外表,沒斷面還真的很難知道吃起來是怎樣
其他的還真的是2266,尤其是魚排跟青醬義大利麵...
那個愛評網:http://www.ipeen.com.tw/shop/62595
的評論好誇張啊
推薦者全部是只發1文帳號
還全部給5顆星~4.5顆星
內文可以看出像廣告文的破綻
還說大家要趕快來吃喔...
這樣還告人
不怕受到主的譴責啊
真的是信主的嗎
這邊我一定要幫中壢kiki屋講一句公道話.....



上下有價差......不知道誰比較好吃
可是要是我快餓死一定要選一家吃飯的話,
我覺得沒有差很多,會選一家便宜的吧......
好不好吃本來就會有個人觀感和意見、做為店主就該虛心聽人指教
不是人家說不好吃就說別人亂說話、這樣是上不了天堂的喔
那個什麼愛評網的

簡直是超易做假的

連我朋友也叫我上去幫他評語

只能好的不能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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