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Wang wrote:
從信仰的觀點來看
羅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如果店家是基督徒,我的答案是寧願閉口受虧欠也不虧欠人
但如果真的不好吃或是用過度虛華的包裝廣告
那應該要謙卑的接受批評指教,這樣才會見證神的榮義
愛主馨香
應該是要散佈神的愛的馨香,提告算是彰顯神的榮耀與大能嗎?
還是虧欠了神的榮耀呢?
大動作提告之舉不過是 [此地無銀三百兩] -- 不打自招.
BLackWang wrote:
從信仰的觀點來看
羅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如果店家是基督徒,我的答案是寧願閉口受虧欠也不虧欠人
但如果真的不好吃或是用過度虛華的包裝廣告
那應該要謙卑的接受批評指教,這樣才會見證神的榮義
愛主馨香
應該是要散佈神的愛的馨香,提告算是彰顯神的榮耀與大能嗎?
還是虧欠了神的榮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