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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定要發佈緊急命令???

vix wrote:
我已經認為不用發了,...(恕刪)

對啊~我是不懂
純粹泡好玩的而已

我只擔心時間多寡,災民的生死
不像妳只擔心災防法和緊急命令的差別,與發不發的問題
時間和生死的關係你好像都不在意
我想程序繁不繁瑣就差很大了
vix wrote:
呃....就叫你做功...(恕刪)


唉~~~我們在這討論的人或許都沒有親人在災難現場等待救援
所以無法了解那種心急的感覺.....在這扯這些也無法給予太多的幫助啦!!
做這些功課也無法修補橋樑啦!!!依法行政一直是這位官僚體制出來的總統的原則
我們能做的也只有出錢出物資....然後保佑這些同胞能平安脫困.....
其他就讓政府去做吧!!!!
感覺良好的就繼續感覺良好......
看不下去的就繼續看不下去......
還有7年....大家就加油吧!!!

APPLE80808 wrote:
我只擔心時間多寡,災民的生死
不像妳只擔心災防法和緊急命令的差別,與發不發的問題
時間和生死的關係你好像都不在意
我想程序繁不繁瑣就差很大了


泡的好啊~好一個只擔心時間多寡,只擔心災民生死勒。
那你花時間打緊急命令就能解決一切所有問題哦,你以為緊急命令發佈之後就沒有程序問題哦

叫你比較一下兩者異同,都不比就可以來吵時間跟生死。不知道災害防救法是921之後所制訂的,還要翻921的緊急命令來吵。吵什麼啊?吵空氣勒

不翻法條,不找異同都可以吵了,真是呼應本篇主題「為什麼一定要發佈僅急命令?」啊。

給個有料的說法吧~

Hamano Takumi wrote:
做這些功課也無法修補橋樑啦!!!依法行政一直是這位官僚體制出來的總統的原則
我們能做的也只有出錢出物資....然後保佑這些同胞能平安脫困.....
其他就讓政府去做吧!!!!


你不作功課,當然覺得橋梁無法修補,那我幫你翻法條給你

第 37- 1 條 因災害發生,致聯絡災區交通中斷或公共設施毀壞有危害民
眾之虞,各級政府為立即執行搶通或重建工作,如經過都市計畫區、山坡
地、森林、河川、國家公園或其他有關區域,得簡化行政程序,不受區域
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森林法、水利
法、國家公園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制。

前項簡化行政程序及不受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限制之辦法,由各該中央災
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定之。


你要扯921緊急命令,裡面的條文也會跟上文差不多。
vix wrote:
泡的好啊~好一個只擔心時間多寡,只擔心災民生死勒。
那你花時間打緊急命令就能解決一切所有問題哦,你以為緊急命令發佈之後就沒有程序問題哦

叫你比較一下兩者異同,都不比就可以來吵時間跟生死。不知道災害防救法是921之後所制訂的,還要翻921的緊急命令來吵。吵什麼啊?吵空氣勒

不翻法條,不找異同都可以吵了,真是呼應本篇主題「為什麼一定要發佈僅急命令?」啊。

給個有料的說法吧~...(恕刪)



兩者的異同
我是這樣子比較啦

一個是馬區長(災害防治法)
一個是中華民國馬總統(緊急動員令)

一個還要聽對岸老大指示
一個可以自己完全當家做主

一個要等程序簽核才可動員
一個可以總統下令直接動員

一個搭自強號台北到高雄 5個小時
一個搭高鐵直達台北到高雄一個半小時

一秒鍾都已經是天人永隔了
你覺得有沒有差
我覺得有天壤之別


隨便的藍 wrote:
兩者的異同
我是這樣子比較啦
一個是馬區長(災害防治法)
一個是中華民國馬總統(緊急動員令)
一個還要聽對岸老大指示
一個可以自己完全當家做主
一個要等程序簽核才可動員
一個可以總統下令直接動員
我覺得有天壤之別


你的馬區長,公佈了緊急命令之後,就搖身一變中華民國總統,就不用聽對岸老大指示咯?

好!好!好!

無料,下一個~
隨便的藍 wrote:
兩者的異同
我是這樣子比較啦

一個是馬區長(災害防治法)
一個是中華民國馬總統(緊急動員令)

一個還要聽對岸老大指示
一個可以自己完全當家做主

一個要等程序簽核才可動員
一個可以總統下令直接動員

我覺得有天壤之別


我本來也覺得應該發緊急命令
這兩天看下來,反而覺得馬英九沒有發緊急命令才是正確的決定
因為發了緊急命令
所有的權力集中在總統身上

試想...
你會希望災難發生時,所有的權力,救災指揮調度
通通集中在一個完全不知所措的人身上嗎?



老是覺得自己喜愛的品牌被抹黑與打壓,是一種被害妄想症的徵兆,請儘速就醫!

race6061 wrote:
因為發了緊急命令
所有的權力集中在總統身上


有九二一地震災難救助大小事項都是李登輝發號施令的八卦嗎?
telecatw wrote:
發佈緊急命令最重要的...(恕刪)
行政院預備金是行政院長就可以決定的吧....
vix wrote:
你的馬區長,公佈了緊...(恕刪)


你想聽災害防治法跟緊急動員令兩者異同
我就比喻給你聽阿

個人覺得挺貼切的

畢竟你想趕三點半
總不可能再3點29分時還要用走的去銀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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