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大的偏激看來好像沒錯
但是你知道大家都把矛頭指向種檳榔的農民
可是大家知道這些東西.......真的是檳榔樹嗎?
我很懷疑大家把很多在山上民宿往下看到的果樹都當成檳榔樹

(可大家有沒有想過,這些山上的一堆民宿也是土石流的幫兇之一)
因為近年來檳榔被污名化才會成為眾矢之的
種檳榔,種水果,種高冷蔬菜等......全部都是土石流的原兇
我們在都市的都有吃到,也是幫兇
另外,
中南部沿海的超抽地下水......矛頭也全被指向養殖業者
可是大家知道工業在用的地下水是比農業更恐怖
(我之前也不知道,是一位大大的提醒,大家可以看這裡 上,中,下)
我們人類都是這些事件的兇手,這是共業!大家要一起承擔~一起多為受災的同胞們多做些什麼吧!
現在怪什麼檳榔業者的.......說實話,很無聊!『如果可以做神仙,誰要做乞丐』
而且剛好我po的連結裡這句:
台灣民眾對災難一知半解,「每當發生災難,又只會怪別人。」
正是這棟樓很多人的寫照
,我住台北家裡也沒人務農也沒人種檳榔,我本身也不吃....我不是替檳榔業者說話,是他們背負了太多污名...大家在奇摩知識家查到的資料是1997年的(檳榔為台灣第二大農作物)
現在.......應該早不是這樣了~
------------------------ 節錄部分如下 ------------------------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發展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指出,國土復育難以推動的癥結之一,在於台灣民眾對災難一知半解,「每當發生災難,又只會怪別人。」廖本全說,現在的災難是「天人合一」造成的,絕非只是政府的責任,「災難發生,必須全民承擔,因此風險跟後續影響,都是政府在推動國土復育的過程中必須詳細說明的」。
y957aggh wrote:
首先如果我態度引起 ...(恕刪)
態度是還好...主要是希望不要把錯誤的訊息給一堆無知的鄉民...大家都可以表達意見
單純不要為了反對而通殺所有意見...... 因為你的意見絕對是天生無邪只是現實不是如此罷了
你看的事情實在是太少了 社會上沒想像中簡單...
不要把事情都怪罪政府...這是天災 難道拿騜小命就可以救活所有的人嗎..
你這樣子說法是打翻了一堆努力處理事情的公務員...
天災人禍造成 那就要天助自助來補...這次是超過標準太多 不是單純水土保持不好
(至少我認識的林務局的人 都很努力...不是你說的這麼沒用 水利單位的有些人也很努力..)
點我的ID就知道 我住的地方 90%都是公務員辛苦的工作 不要忘記他們的貢獻..
大家心腸都很好 誰都不想發生事情的...也許有那種打官腔冷血的濫公務員 但是好人一定是比較多的
相信未來總有一天 在政府跟民眾 大自然 支持之下 面積會越來越小
大地會有輪迴因果 過度開發 自然會自食惡果 請大家支持辛苦推動改良的人員..
y957aggh wrote:
首先如果我態度引起 ...(恕刪)
我沒有動怒啦~我只是解釋並請大家不要怪在別人身上~
任何人為的開發都會影響水土保持
尤其在台灣這個人口稠密的蕞爾小島上
地利已經讓我們超限利用了......
你能夠強制別人要他不要做什麼嗎?台灣是民主國家,沒有這樣的強制力
頂多就是輔導~而這種輔導,政府也在做,只是誘因或許不夠,或者其他的因素~
例如你是一位會計,公司無緣無故要你今天馬上轉去做業務,你能夠接受嗎?
或者只給你1個月的期間適應業務工作,你又能真的勝任嗎?
我剛看了農委會網站上 97 年的資料,檳榔種植還是有5萬公頃左右,但已經比 10 多年前(1997)前的5萬6千公頃少了6千多公頃,另外還在輔導的有1000多公頃廢園或轉種其他作物
但是進度編列到101年....光看這裡就可以知道,要輔導一個轉業的例子要 4 - 5 年..可見多麼不易

或許就像我在一棟樓看到某位大大寫的:現在大自然已經在幫我們做國土復育

y957aggh wrote:
很單純只是不希望這些...(恕刪)
要錢不要命很多 ....殺不完的...砍頭生意都有人做了 賠錢才會沒人做
犧牲永遠會存在人的心中
有些事情就是要有所犧牲...
台灣就是太過於自由了....所以擺爛的很多
如果政府下令通通給我撤退 我不管自由 強制令下來 恢復到戒嚴警總時代
為了大自然 不服從就碰碰..就像大陸一樣 你要嘛?
不是說全部災民 而是某些部分的災民要是不要堅持死守 會害死這麼多公務員跟警消軍人嗎..
這種事情換作新加坡 一黨獨大 又加上有作為的頭頭...效率都很高 其實結果也許不會這樣
(一黨獨大跟單一政黨跟皇帝制度 不是差到沒優點...而是要大頭很聰明都是名君..只是我們台灣似乎沒這個命遇到)
其實應該下緊急命令 就像當時921李前總統一樣..今天開始半年 所以都可以暫時不受法規影響先救援安置
只是騜似乎不敢.. 其實單純論能力 騜 應該是沒宋省長 看的還多 來的厲害...養尊處優習慣了
kaworu.liu wrote:
其實應該下緊急命令 就像當時921李前總統一樣..今天開始半年 所以都可以暫時不受法規影響先救援安置 .....(恕刪)
水退了之後,房產應該都還在吧?山地的居民本來就是少數,徵召民間重機的需求,我不相信已經出不起雇用的經費而要徵用(真的徵用,就沒頭路了)。有甚麼必要把正常法制短路,弄到像戰爭狀態呢?
緊急命令一頒布,民主法治等於是暫時停擺,都市計畫法甚麼的都不適用,馬上又會有立法院追認的麻煩,有必要嗎?
http://e-info.org.tw/921/921pdf/L0001-01.pdf
一般徵用徵調的規定,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就有講了,也不需要緊急命令
那到底是要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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