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oooo wrote:
颱風救災常常看到國...(恕刪)
請問妳男朋友是跟妳講得多慘?
要把話講成這樣
那我們以前服義務役是服怎樣的?
憲法裡就明定年滿二十歲的男生除取得公民資格外,還得服兵役
至於憲法就是大學課本裡的三民主義,除非這門課被廢了,不然就是妳還沒到唸大專院校的時候
換妳家住東部、南部,被溪水沖到走村、走橋看看?
看妳要不要“不專業”的大兵來救妳~
補個圖…(連結,圖很寬怕影響版面)
http://img196.imageshack.us/img196/6460/picture2slammed.png
我家已經封鎖聯外道路了,妳要不要來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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